*ST椰岛: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2019-04-23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和《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作为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将 2018 年工
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选举崔
万林、肖义南、刘德杰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崔万林先生为会计专业
人士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18 年 5 月 28 日,刘德杰先生辞去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其所担任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亦相应空缺。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增补曲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目前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由崔万林(独立董事)、肖义南(独立董事)、曲锋三名委员组成,崔
万林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组
织召集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并进行决策。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1 月 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公司 2017 年度报告与审计事务所注
册会计师第一次沟通会议,对总体审计计划及重大事项进行沟通。
2、2018 年 4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公司 2017 年度报告与审计事务所注
册会计师第二次沟通会议,对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本期财务报表审计的重要事
项进行沟通。
3、2018年4月1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
2017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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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
务状况。
4、2018 年 4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
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5、2018 年 8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
第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6、2018 年 10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及《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
会计制度》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通过召开 2 次年报审计专项会议,就 2017 年年报审计计划、
审计重点、审计进度以及审计过程存在的问题等事项保持了充分、有效的讨论和
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7 年年报
审计过程,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原则,恪职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较
好地完成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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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8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
计机构认真落实有关审计工作,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
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公
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
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对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评估结果,
督促公司进行整改落实。董事会审计委员认为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促进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
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就重大
审计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全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保障年度各项审
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18 年 1 月 31 日,公司披露 2017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 2017 年年度
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约 2,100 万元。2018 年 4 月 3 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 2017
年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 亿
元,更正原因主要是房地产商铺销售付款条件改变影响收入确认、白酒业务发生
销售退回、土地收储收益调整等事项。鉴于公司报告期内业绩预告出现错误,未
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更正,且因公司 2016 年、2017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净利润为负值,自 2018 年 4 月 26 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海
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有关负责人做出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出现业绩预告更正的信披违规情形,公司应
加强与审计会计师的有效沟通,强化业绩预告内容的谨慎性,切实提升业绩预测
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审计委员会已敦促公司内审部门依照《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
错责任追究制度》有关规定,查实原因,明确责任,并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及
时进行整改。审计委员会也将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会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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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
信息。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现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
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履职情况评价
2018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审慎行使公司股东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
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各自领域的专业特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依法运行
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2019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学习,
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以独立判断为宗旨,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
准则,更好的完成公司及董事会的各项委托,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崔万林、肖义南、曲锋
2019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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