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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椰岛: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08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了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关于投资改扩建海南椰岛工业园项

目的议案》及《关于转让中山市椰岛饮料有限公司股东清算权益的议

案》,在认真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有关人员

介绍后,经充分讨论,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投资改扩建海南椰岛工业园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的

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投资改扩建海

南椰岛工业园项目有利于优化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合理开发利用资

源,获取更高的经济收益,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

发展战略规划,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投资改扩建海南椰岛工业园项目的议案》。

    二、《关于转让中山市椰岛饮料有限公司股东清算权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的

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转让中山市椰
岛饮料有限公司股东清算权益有利于盘活低效资产,提高现有资产质

量,增加现金流,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规划,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转让中山市椰岛饮料有限公司股东清算权益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崔万林、肖义南、刘向阳、张健

                                     2019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