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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椰岛: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2-28  

						证券代码:600238          证券简称:ST 椰岛          公告编号:2020—005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海南椰岛酒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椰岛酒业”)
         等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椰岛酒业等全
         资子公司在 2020 年度内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根据实际
         需要确定具体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全资子公
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使其能够独立、健康、可持续发展,减轻公司为其提供营运
资金的负担,根据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公司拟在
2020 年度内为椰岛酒业等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担保金额将视公司全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
际需求来确定。本次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公司已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 2020 年度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担保事
项。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椰岛酒业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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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椰岛酒业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点:海南省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一横路 1
号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2-02-14
     法定代表人:曲锋
     营业范围:预包装食品(酒类)销售,白酒、其他酒(配制酒)、保健酒酿造技
术研发,其他酒(配制酒)的生产、技术咨询服务,水、电销售,酒类产品委托加工,
白酒和保健酒的生产,自营和代理酒类、食品饮料的进出口,酒精生产和销售,消
毒剂生产和销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国内贸易代理。
     财务情况: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椰岛酒业资产总额为 43,988.92 万元,
负债总额为 42,410.3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42,368.9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96.42%;2018 年度椰岛酒业实现营业收入为
18,616.16 万元,净利润为-544.05 万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椰岛酒业资产总额为 46,883.23 万元,负债总额
为 48,176.6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48,135.22
万元,主要为椰岛酒业对集团母公司的负债),资产负债率为 102.76%;2019 年
前三季度椰岛酒业实现营业收入为 7,737.87 万元,净利润为-2,871.99 万元。
     无影响椰岛酒业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公司与本公司的关系
     本次被担保人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本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担保期限、协议签署日
期、地点、债权人的名称以公司签订的正式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出于子公司的经营所需,目前被担
保对象经营稳定,公司能够实际掌握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资金管理,财务风险处
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能够较好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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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
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和执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后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6〕120 号)
的规定和要求,也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在
2020 年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是根
据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的,履行程序合法合规,体现了诚信、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6126.80 万元;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0 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7.67%;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0 元。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7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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