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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椰岛:ST椰岛2020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1-03-24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和《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作为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将 2020 年工
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选举崔
万林(独立董事)、肖义南(独立董事)、曲锋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崔万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
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能够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专业能力、
会计知识等,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
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
积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组
织召集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并进行决策。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1 月,审计委员会召开公司 2019 年度报告与审计事务所注册会
计师第一次沟通会议,对总体审计计划及重大事项进行沟通。
    2、2020 年 4 月,审计委员会召开公司 2019 年度报告与审计事务所注册会
计师第二次沟通会议,对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本期财务报表审计的重要事项进
行沟通。
    3、2020年4月2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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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
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
计制度》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更加公允、客观、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4、2020年8月1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同意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20 年 10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三
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同意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多次沟通,协商确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讨论审计中的
重大事项与处理办法等,并督促年审会计师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审
计工作顺利完成。经过审慎核查,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执行 2019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通过与中审众环讨论和沟通审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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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方面,认为中审众环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
准则,做到了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
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审阅并认可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的顺利开展,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发现问题督促审计部门落实整改
情况。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完成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要求内部
审计部门严格执行内部控制相关规定,拟定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
委员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所有业务和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
并通过持续完善确保内部控制得以有效执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充分有效的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管理层就重大审计问题与外部审计机
构的沟通,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有
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
制,以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推进上市公司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五)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现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
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履职情况评价
    2020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遵循独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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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工作
经验,围绕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等重点领域,勤勉尽职,认真地履行了审计
委员会的职责。
    2021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密切关注公司的内审及内控工作,保持审计委员会履
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职能,持续提升
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崔万林、肖义南、曲锋
                                              2021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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