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椰岛:ST椰岛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24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全体成员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
精神,勤勉尽责地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责,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股东
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管人员履行职务
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运作和持续
健康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议案名称
1.《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摘要》;2.《公司 2019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3.《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七届监事 4.《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公司关于 2020
1 2020.4.26 会第二十六 年监事薪酬的议案》;6.《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次会议 报告》;7.《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8.《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9.《公司关于召
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方案的议案》;1.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1.1.1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1.1.2 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1.1.3 标的资产;1.1.4 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1.1.5 发
行数量;1.1.6 关于本次交易业绩补偿及业绩奖励安排;
1.1.7 标的资产过渡期安排及期间损益安排;1.1.8 本
第七届监事 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1.1.9 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
2 2020.6.23 会第二十七 期;1.1.10 股票上市地点;1.1.11 决议有效期;1.2 募
次会议 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1.2.1 发行股份的种类、每股
面值;1.2.2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1.2.3 募集配套资
金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1.2.4 发行股份的数量及募集
配套资金总额;1.2.5 股份锁定期;1.2.6 上市地点;
2.《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
规定的议案》;3.《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5.《关于同
意<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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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6.
《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的议案》;7.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
8.《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9.《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11.《关于本
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说明的议
案》;12.《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13.《关于公司
股票价格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
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14.《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
1.《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3 2020.7.22 会第二十八
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次会议
第七届监事
1.《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
4 2020.8.24 会第二十九
告全文及摘要》
次会议
第七届监事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
5 2020.10.30 会第三十次
告全文及正文》
会议
二、2020 年度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了审阅,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
集和召开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报告期内,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
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公司各期定期报告均能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
规、会计制度和准则的规定进行编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9 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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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能客观、
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外担保情况
2020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对全资子公司 2020 年度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0 年度为子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 5000 万元,并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决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0 年度未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为 6,126.8 万元。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对外担保事项的规定,严格控
制了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4、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自查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做出的《ST 椰岛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针
对报告期内应报备内幕知情人的重大事项,实施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制度,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经核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
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强化并提升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落实监督职能,更好的保护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同时,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
监督水平,确保公司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运行,切实保障公
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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