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海南椰岛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9-24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查,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涉及的选举及聘任事项的提名、审议、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新任职
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条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
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因此,
我们同意上述本次董事会议案事项。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肖义南、吕立彪、黄乐平、李力
2021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