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海南椰岛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04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
1、本次公司拟转让淀粉工业股权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审议、表决程序合规、合法;
2、本次公司拟转让淀粉工业股权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提升公司可持续竞
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未来业务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转让海南洋浦椰岛淀粉工业有限公司股权事项。
二、抵押贷款事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2000 万元,贷款
期限 1 年,同意公司提供抵押物。该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提升经营业绩,
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肖义南、吕立彪、黄乐平、李力
2022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