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以及《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海南椰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依据 公司相关材料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对公司聘任陈涛为公司总经理的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 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做出的聘任决议。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力、吕立彪、黄乐平、肖义南 2022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