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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业资本: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2018-11-27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8-128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之一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资本”或“公司”)及公
司子公司北京高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高盛华”)于近日收
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2018)粤 03 执 2536 号《执行通知书》、
《报告财产令》,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案的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园支行
     被 执 行人:西藏华烁投资有限公司
     被 执 行人: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 执 行人:北京高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园支行与西藏华烁、华业资本、北
京高盛华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北京市方圆公证处(2018)京方圆执字第 0307 号公
证债权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西藏华烁、华业资本、北京高盛华没有履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现责令西藏华烁、华
业资本、北京高盛华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逾期不履行,
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 1页   共2页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案
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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