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资本: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01-03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债券代码:122424 债券简称:15 华业债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39 号 A 座 16 层)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重要声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华
业资本”)对外公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
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金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一、本次公司债券核准情况
2015 年 7 月 21 日,经中国证监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1739 号”文核
准,公司获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含 15 亿元)的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期债券”)。本次债券于 2015 年 8 月
7 日发行完毕,实际发行规模 15 亿元。
二、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3、发行总额:本期发行公司债的规模为 15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发行的债券期限为 5 年,含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前三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 5.8%。本期债券后二年的票
面利率上调至 8.50%。
7、债券利率定价流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
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
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8、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
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前的第 20 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
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
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
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1、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
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
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
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
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2、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5 年 8 月 6 日。
13、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执行。
14、付息日期: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8
月 6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8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8 月 6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8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本息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本
期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17、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公司债无担保及其他增信措施。
1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19、信用评级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
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级。2018 年 10 月 8 日,联
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下调发行人评级,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降为 BBB-,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降为 BBB-。2018 年 10 月 11 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下
调发行人评级,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降为 CC,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降为
CC。
20、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
期债券的债券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
21、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
发行方式:具体定价与配售方案参见发行公告。
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参见公告。
2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
的方式承销。
23、公司债上市安排:本次公司债券于 2015 年 9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
24、回售情况:2018 年 8 月 6 日,投资人回售 15 华业债 154,239,000 元。
本次回售后,15 华业债剩余余额 1,345,761,000 元。
三、本次债券重大事项
国金证券作为“15 华业债”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
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发行人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了《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涉及
执行案件进展的公告》。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
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
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华业资本于 2018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了《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116),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
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2018)京 03 执 985、988、990、
991 号《限制消费令》及(2018)京 03 执 985、988、990、991 号之一《执行裁
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8)京 03 执 985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内容: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出具的(2017)粤广广州第 073125 号、第 073126
号公证书及(2018)粤广广州第 157871 号执行证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
行人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业信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
院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额为人民币 202,645,705.98 元。在执
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情况、房屋所有权情况、
车辆登记情况和工商登记情况。经调查,被执行人名下无机动车登记信息。法院
采取了下列执行措施:
1、2018 年 11 月 7 日,法院轮候冻结了被执行人西藏华烁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藏华烁”)持有的至为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40%股权、北京景
太龙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太龙城”)33.26%份额、北京
华熠医疗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熠医疗”)24.67%份额;轮候冻
结华业资本持有的北京康年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北京时间传媒文化传
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间传媒”)1.92%股权、北京高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高盛华”)100%股权。
2、2018 年 11 月 8 日,法院轮候冻结华业资本持有的深圳市华盛业投资有
限公司 100%股权、深圳市华富溢投资有限公司 90%股权、深圳国泰君安申易一
期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25%份额。
3、2018 年 11 月 21 日,法院轮候冻结华业资本持有的宁波益方瑞祥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28.57%份额。
4、2018 年 11 月 22 日,法院轮候冻结华业资本持有的陕西盛安矿业开发有
限公司 90%股权、西藏华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西藏华烁 100%
股权。
5、2018 年 12 月 3 日,法院轮候冻结华业资本持有的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
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 3.68%份额。
6、2018 年 12 月 4 日,法院轮候查封被执行人华业资本名下位于深圳市福
田区彩田路彩虹新都裙楼 1 层 B 段、1 层 C 段、3 层 ABC 段、4 层 ABCD 段,
彩虹新都商场 2 层 B 段的不动产。
7、2018 年 12 月 7 日,法院轮候冻结华业资本持有的托里县华富兴业矿业
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托里县华兴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
8、2018 年 12 月 10 日,法院扣划被执行人华业资本名下中国银行账户(账
号:344156031061)内存款 1,218,201.42 元并发还申请执行人。
上述财产均系轮候查封、冻结,暂不具备在本案中处置的条件。法院已依法
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现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同意
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据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裁定如下:终结广东省广州
市广州公证处出具的(2017)粤广广州第 073125 号、第 073126 号公证书的本次
执行程序。
(二)(2018)京 03 执 988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内容: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出具的(2017)粤广广州第 227204 号、第 227205
号公证书及(2018)粤广广州第 159627 号执行证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
行人大业信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立案执行,执行标
的额为人民币 471,888,019 元。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在金融
机构开设账户情况、房屋所有权情况、车辆登记情况和工商登记情况。经调查,
被执行人名下无机动车登记信息。法院采取了下列执行措施:
1、2018 年 11 月 7 日,法院轮候冻结了被执行人西藏华烁持有的至为投资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 40%股权、景太龙城 33.26%份额、华熠医疗 24.67%份额;
轮候冻结华业资本持有的北京康年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时间传媒
1.92%股权、北京高盛华 100%股权。
2、2018 年 11 月 8 日,法院轮候冻结华业资本持有的深圳市华盛业投资有
限公司 100%股权、深圳市华富溢投资有限公司 90%股权、深圳国泰君安申易一
期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25%份额。
3、2018 年 11 月 21 日,法院轮候冻结华业资本持有的宁波益方瑞祥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28.57%份额。
4、2018 年 11 月 22 日,法院轮候冻结华业资本持有的陕西盛安矿业开发有
限公司 90%股权、西藏华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西藏华烁 100%
股权。
5、2018 年 12 月 3 日,法院轮候冻结华业资本持有的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
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 3.68%份额。
6、2018 年 12 月 4 日,法院轮候查封被执行人华业资本名下位于深圳市福
田区彩田路彩虹新都裙楼 1 层 B 段、1 层 C 段、3 层 ABC 段、4 层 ABCD 段,
彩虹新都商场 2 层 B 段的不动产。
7、2018 年 12 月 7 日,法院轮候冻结华业资本持有的托里县华富兴业矿业
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托里县华兴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上述财产均系轮候查封、冻结,暂不具备在本案中处置的条件。法院已依法
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现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同意
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据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裁定如下:终结广东省广州
市广州公证处出具的(2017)粤广广州第 227204 号、第 227205 号公证书的本次
执行程序。
(三)(2018)京 03 执 990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内容: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出具的(2017)粤广广州第 208857 号、第 208858
号公证书及(2018)粤广广州第 157888 号执行证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
行人大业信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立案执行,执行标
的额为人民币 492,424,889 元。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在金融
机构开设账户情况、房屋所有权情况、车辆登记情况和工商登记情况。经调查,
被执行人名下无机动车登记信息。法院采取了下列执行措施:
1、2018 年 11 月 7 日,法院轮候冻结了被执行人西藏华烁持有的至为投资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 40%股权、景太龙城 33.26%份额、华熠医疗 24.67%份额;
轮候冻结华业资本持有的北京康年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时间传媒
1.92%股权、北京高盛华 100%股权。
2、2018 年 11 月 8 日,法院轮候冻结华业资本持有的深圳市华盛业投资有
限公司 100%股权、深圳市华富溢投资有限公司 90%股权、深圳国泰君安申易一
期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25%份额。
3、2018 年 11 月 21 日,法院轮候冻结华业资本持有的宁波益方瑞祥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28.57%份额。
4、2018 年 11 月 22 日,法院轮候冻结华业资本持有的陕西盛安矿业开发有
限公司 90%股权、西藏华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西藏华烁 100%
股权。
5、2018 年 12 月 3 日,法院轮候冻结华业资本持有的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
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 3.68%份额。
6、2018 年 12 月 4 日,法院轮候查封被执行人华业资本名下位于深圳市福
田区彩田路彩虹新都裙楼 1 层 B 段、1 层 C 段、3 层 ABC 段、4 层 ABCD 段,
彩虹新都商场 2 层 B 段的不动产。
7、2018 年 12 月 7 日,法院轮候冻结华业资本持有的托里县华富兴业矿业
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托里县华兴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上述财产均系轮候查封、冻结,暂不具备在本案中处置的条件。法院已依法
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现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同意
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据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裁定如下:终结广东省广州
市广州公证处出具的(2017)粤广广州第 208857 号、第 208858 号公证书的本次
执行程序。
(四)(2018)京 03 执 991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内容: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出具的(2017)粤广广州第 109534 号、第 109535
号公证书及(2018)粤广广州第 157872 号执行证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
行人大业信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立案执行,执行标
的额为人民币 544,305,026 元。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在金融
机构开设账户情况、房屋所有权情况、车辆登记情况和工商登记情况。经调查,
被执行人名下无机动车登记信息。法院采取了下列执行措施:
1、2018 年 11 月 7 日,法院轮候冻结了被执行人西藏华烁持有的至为投资
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40%股权、景太龙城 33.26%份额、华熠医疗 24.67%份额;
轮候冻结华业资本持有的北京康年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时间传媒
1.92%股权、北京高盛华 100%股权。
2、2018 年 11 月 8 日,法院轮候冻结华业资本持有的深圳市华盛业投资有
限公司 100%股权、深圳市华富溢投资有限公司 90%股权、深圳国泰君安申易一
期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25%份额。
3、2018 年 11 月 21 日,法院轮候冻结华业资本持有的宁波益方瑞祥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28.57%份额。
4、2018 年 11 月 22 日,法院轮候冻结华业资本持有的陕西盛安矿业开发有
限公司 90%股权、西藏华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西藏华烁 100%
股权。
5、2018 年 12 月 3 日,法院轮候冻结华业资本持有的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
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 3.68%份额。
6、2018 年 12 月 4 日,法院轮候查封被执行人华业资本名下位于深圳市福
田区彩田路彩虹新都裙楼 1 层 B 段、1 层 C 段、3 层 ABC 段、4 层 ABCD 段,
彩虹新都商场 2 层 B 段的不动产。
7、2018 年 12 月 7 日,法院轮候冻结华业资本持有的托里县华富兴业矿业
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托里县华兴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上述财产均系轮候查封、冻结,暂不具备在本案中处置的条件。法院已依法
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现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同意
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据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裁定如下:终结广东省广州
市广州公证处出具的(2017)粤广广州第 109534 号、第 109535 号公证书的本次
执行程序。
发行人表示,本次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
国金证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gssh0600240&st
ockCode=600240&announcementId=1205694499&announcementTime=2018-12-28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国金证券作为“15 华业债”的受托管理人,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
行人进行了沟通。法院对发行人及发行人子公司采取的执行措施可能对发行人的
偿债能力造成影响,请投资者注意。
发行人对于上述事项的说明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巨潮资讯网等网站
披露。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密切关注对“15 华业债”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
的事项,并及时向上述债券持有人发布后续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