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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业资本: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4-27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度,

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

定,出席了公司 2018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其中的部分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现就 2018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黄健先生,男,1975 年出生,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山东健诚会计师事

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2014 年 8 月起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2、王涛先生,男,1973 年出生,硕士学历,律师,北京市鼎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

伙人。2015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 月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3、刘燃先生,男,1971 年出生,大学本科,2012 年至今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合伙人,现任山东大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 月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不为公司提

供任何关于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股东大会,20 次董事会,我们

出席了部分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我们都做到了亲自出席或委托出席。

    我们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

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诚信、勤勉地履行

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18 年度,我们

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所有提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

票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与华业物业公司 2017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 2018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华业发展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 2018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我们认为:该项拟进行的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交易价格合理,体现

了公允原则,有利于公司开展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18-2019 年度预计对外提供

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2018-2019 年度预计发生担保事项的被担保

人均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公司为该类公司提供担保时为了满足各公司项目开发及融资

的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开发进度,提高决策效率,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规定披露了业绩预告,没有出现实际与披露不符的情况。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工作中,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17 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 998,208,562.02 元,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未分配利润为

4,706,449,764.64 元。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95,510,373.92 元,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87,730,607.02 元。为使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董事会提出以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1,424,253,600 股

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共计分配利润

142,425,360.00 元。同时,董事会提出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上述利润分

配方案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同时也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

的发展。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因公司发生应收账款事件,李仕林及其控制的公司已无法取得联系,相
关承诺各方在 2015 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的承诺无法正常履行。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161 份。公司信息

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未发生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事项。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应收账款事件及违规担保事项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
内控审计报告,公司发生投资应收账款欺诈及违规担保事项,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的真实
及性及完整性。且内部监督也存在薄弱环节,未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舞弊或偏差行为,
避免或减少损失。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中。我们将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内部控制
有效性,维护好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发生应收账款事件的应对情况
    2018 年 9 月,公司应收账款事件发生后,我们作为独立董事第一时间聘请
了独立的会计师对公司及子公司捷尔医疗进行了内控审计工作,从中发现了公司
存在部分内控缺陷。在年审会计师进行 2018 年度审计期间,我们对捷尔医疗进
行了实地调研工作,并访谈了捷尔医疗相关人员及年审会计师。我们将继续敦促
公司配合侦办机关工作,尽快追讨公司财产。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与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分别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报告期内,各

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按照各自的工作条例认真、勤勉的履行了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

验,并查阅了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在工作中,我

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

行使公司所赋予的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9 年度,我们将继续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秉承诚信、谨慎、勤勉的

态度,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与经验,结合公司自身情况,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

加强学习,提高专业知识和决策能力,为更好的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发挥作用。



   独立董事:黄健、刘燃、王涛



                                2019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