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资本: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2019-04-27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 2018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的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做出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的无法表示意见核查后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真实、客观反映了事
项的实际情况。监事会认同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
告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广大
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监事会认同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
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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