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资本:*ST华业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2019-04-30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ST华业 编号:临2019-045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深圳市
华佳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佳业”)及深圳市华盛业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盛业”)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
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2019)粤 0304 财保 1043 号《民事裁定书》、(2019)
粤 0304 执保 2186 号《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内容如下:
一、《民事裁定书》及《查封通知书》内容:
(2019)粤 0304 财保 1043 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
申请人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查封、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 8,815,255.25 元的财产。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为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担保。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
规定,裁定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价值 8,815,255.25 元的财产。
(2019)粤 0304 执保 2186 号《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内容如下:
因申请人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一案,法院依据(2019)
粤 0304 财保 1043 号《民事裁定书》,已冻结下列财产:
1、冻结被申请人华佳业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的存款,冻结期限 12 个月,自
2019 年 3 月 29 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28 日止。
2、冻结被申请人华盛业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的存款,冻结期为 12 个
月,自 2019 年 3 月 29 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28 日止;
3、冻结被申请人华佳业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的存款,冻结期为 12 个
月,自 2019 年 3 月 29 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28 日止;
4、冻结被申请人华佳业在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的存款,冻结期为 12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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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自 2019 年 3 月 29 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28 日止;
5、冻结被申请人华佳业在华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的存款,冻结期为 12 个月,
自 2019 年 4 月 2 日起至 2020 年 4 月 1 日止。
二、本次裁定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裁定系法院应申请人要求作出的诉前保全措施,案件尚未进入审理程序。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仲裁事项及其他诉本公司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发来的(2019)粤 0304 财保 1043 号《民事裁定
书》、(2019)粤 0304 执保 2186 号《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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