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业: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2019-06-29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ST华业 编号:临2019-093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
披露《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编号:临
2019-056)相关案件情况详见上述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2019)京 02 执 803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
财产令》,内容如下:
一、本案的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
被执行人:西藏华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华烁”)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发展”)
北京君合百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合百年”)
案 由:民事
二、《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内容:
(2019)京 02 执 803 号《执行通知书》内容如下:
民生银行与西藏华烁、华业资本、华业发展、君合百年民事一案,法院作出
的(2018)京 02 民初 301 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民生银行已向法院申
请执行,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
条的规定,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
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以及执行引起的其他经济损失。
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2019)京 02 执 803 号《报告财产令》内容如下:
民生银行与西藏华烁、华业资本、华业发展、君合百年民事一案,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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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百四十一条之规定,责令被执行人在收到此令后三日内,如实向法院报告当前以
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案
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 02 执 803 号《执行通知书》、京 02 执 803
号《报告财产令》。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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