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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时代万恒:关于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2017-10-14  

						          证券代码:600241       证券简称:时代万恒    公告编号:2017- 036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 年 10 月 30 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41         时代万恒            2017/10/23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由于公司 2017 年 10 月 13 日发布的编号为“2017-035 号”公告中会议登记
时间有误,现予以更正,由原“登记时间:2017 年 9 月 1 日(上午 9:30-11:
30,下午 1:00-3:00)”改为“登记时间:2017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9:30-11:
30,下午 1:00-3:00)” 。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


   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 年 10 月 30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 7 号,辽宁时代大厦 12 楼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10 月 30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九夷能源科技有限                 √
  1     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九夷锂能股份有
        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5.    会议登记时间:2017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
     00)。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九夷能源科技有
  1      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九夷锂能股
         份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