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41 公司简称:ST 时万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3,382,430.00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10,263,015.81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 配利润-98,956,377.19元,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9,219,393.00元。 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且母公司报表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负数,本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本年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时万 600241 *ST时万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庄绍英 曹健 办公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 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 电话 0411-82357777-666 0411-82357777-756 电子信箱 600241@shidaiwanheng.com 600241@shidaiwanheng.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能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涉及锂离子电池和镍氢电池两 部分,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代码 C38)。目前拥有九夷锂能和九夷能源两个经营主体,九夷锂能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九夷能源主营镍氢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锂离子电池。随着成本的下降、安全性与稳定性的提升,锂离子电池在无绳电动工具、无 线吸尘器、电动自行车等市场的渗透已步入加速阶段。在电动工具电池领域,近几年国内电池厂 商已逐渐突破电池核心技术,且较海外企业价格有优势,因此部分国际电动工具、消费品巨头正 在将其电池供应链向国内转移,未来国内电动工具锂电市场的增长潜力巨大。九夷锂能将根据现 有产能,继续专注于高端电动工具电池领域,做好产品开发、工艺改进、客户开拓等各方面工作, 努力保持市场份额。 根据第三方研究机构 EVTank、伊维经济研究院联合中国电池产业研究院最新发布的《中国电 动工具行业发展白皮书(2021 年)相关数据,2020 年全球电动工具用锂离子电池出货量 20.2 亿 颗。以此估算报告期内九夷锂能的全球市占率约 3%,在国内细分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市场地 位。 2、镍氢电池。镍氢电池行业经过 20 年的发展,具有技术成熟、安全性高、应用环境宽泛、 成本相对较低等特点,目前市场规模相对稳定,下游客户在诸多应用场景仍有较为稳定的需求。 国内镍氢电池产能集中化明显,优质企业较少,公司镍氢电池业务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8,086 万元,同比增长 51.36%,主要是锂电池市场需求旺盛, 且公司锂电池产品获高端客户充分认可,产能逐步释放,订单量大幅增加,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 加所致;锂电池业务首次实现扭亏为盈,全年净利润 5,744 万元;镍氢电池业务出现增收减利情 况,净利润下滑至 1,963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约 40.48%。 但受本期确认联营企业投资损失 3,989 万元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5,182 万元两项金额较大影响,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仍为 亏损 1,338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 1,471 万元。 1、锂离子电池。九夷锂能秉承高端产品战略路线,继续专注于高端电动工具电池领域。报告 期内,九夷锂能不断升级产品结构,努力提高单支电池的容量与倍率,产品附加值亦随之提升; 通过改进工艺、提高耗材使用寿命等方式提高生产效率、减少能耗,降低综合成本。2021 年九夷 锂能实现营业收入 50,410 万元,同比增长 218.13%;净利润 5,744 万元,扭亏为赢。 2、镍氢电池。报告期内,九夷能源在市场开发、新产品研发与工艺改进、成本与费用控制等 方面进行了大量工作。随着锂电池应用场景的不断扩大,镍氢电池的议价能力受到一定影响,加 之原材料价格涨幅较大,九夷能源营业收入虽同比稳中有升,净利润却呈现下滑。九夷能源全年 实现营业收入 27,204 万元,同比增加 4.85%;净利润 1,963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约 40.48%。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增减(%) 总资产 1,368,349,122.92 1,242,841,721.98 10.10 1,324,608,956.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993,995,610.80 997,721,192.95 -0.37 980,350,436.51 资产 营业收入 780,855,817.67 515,890,198.71 51.36 439,164,777.29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 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 767,867,411.79 510,790,243.68 50.33 / 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3,382,430.00 -28,092,755.90 不适用 -278,079,176.86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17,573,455.28 -14,265,340.79 不适用 -304,555,401.18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78,043,738.14 -49,083,749.72 不适用 12,603,534.01 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增加1.56个百分 -1.35 -2.91 -24.84 ) 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10 不适用 -0.9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10 不适用 -0.9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50,715,831.42 176,300,704.02 215,029,839.33 238,809,442.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3,807,277.34 20,254,554.95 23,207,979.02 -70,652,241.31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13,132,960.29 19,738,531.36 21,511,950.56 -71,956,897.49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6,542,034.28 41,796,949.70 86,004,444.43 123,700,309.73 量净额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2,07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1,206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有限 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售条 股东 (全称) 减 量 (%) 件的 股份 性质 数量 股份 状态 数量 冻结 142,633,473 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 质押 137,735,043 国有 0 143,133,473 48.63 0 有限公司 冻结 20,000,000 法人 冻结 117,735,043 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 国有 -2,760,000 14,163,076 4.81 0 无 公司 法人 辽宁润中供水有限责任 国有 -2,531,700 5,920,181 2.01 0 无 公司 法人 何红军 1,202,837 2,930,137 1.00 0 无 未知 吕志伟 1,296,800 2,813,500 0.96 0 无 未知 黄泽坚 2,670,000 2,670,000 0.91 0 无 未知 房茂文 1,360,800 1,360,800 0.46 0 无 未知 韩茹 1,320,569 1,320,569 0.45 0 无 未知 郭旭 -31,300 1,311,500 0.45 0 无 未知 武汉九通物流有限公司 695,900 1,178,700 0.40 0 无 未知 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与上 表所列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人。除以上所述,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1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联营企业辽宁时代大厦有限公司亏损,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损失 39,890,272.23 元。 报告期末,公司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 相关规定,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29,862,874.80 元,商誉减值损失 21,958,134.39 元。该事项导致 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减少 51,821,009.19 元。 1.2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股东 报告期 截至年报 或关 关联 占用 发生 报告期偿 预计偿还 预计偿 预计偿 期初余额 新增占 期末余额 披露日余 联方 关系 时间 原因 还总金额 方式 还金额 还时间 用金额 额 名称 1 时代 其他 万恒 本报 资金 关联 6,274.97 -112.91 6,162.06 0 0 投资 告期 借款 方 有限 公司 2 时代 其他 万恒 本报 代垫 关联 834.85 834.85 0 0 投资 告期 费用 方 有限 公司 3 辽宁 时代 万恒 控股 本报 2022 年 房租 168.60 132.41 301.01 324.32 现金支付 控股 股东 告期 年底前 集团 有限 公司 4 中非 林业 (香 其他 港) 本报 2022 年 关联 房租 31.64 20.23 51.87 51.87 现金支付 有限 告期 年底前 方 公司 大连 办事 处 5 中非 林业 (香 港) 控股 本报 代垫 2022 年 4.29 1.54 5.83 5.96 现金支付 有限 股东 告期 费用 年底前 公司 大连 办事 处 6 中非 林业 其他 本报 预付 2022 年 (香 关联 2,926.01 -293.62 2,632.39 2,583.16 现金支付 告期 货款 年底前 港) 方 有限 公司 合计 / / / 10,240.36 -252.35 6,996.91 2,991.10 2,965.31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3.01%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决策程 无 序 1-2 及 5-6 期初占用原因: 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中“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所述, 2020 年年末,公司向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 11,775.71 万元,系因公司报告 期内实施转让林业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形成,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中: 1,735.59 万元为公司尚未收到的股权转让款余额;10,040.12 万元为公司应收的 债权款余额,包括 6274.97 万元、834.85 万元、4.29 万元及 2926.01 万元, 发生 于公司原持有林业公司股权期间。上述应收款项是公司出售股权关联交易所形成, 且已就相关款项的收回做出了明确安排,不属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对上市公司资 金实质性占用的情形。” 2021 年 9 月,转让林业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完成,尚 未收回的应收债权款余额 10,040.12 万元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 及 2: ①资金占用形成于公司原持有时代万恒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期间;②2021 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 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为汇率变动;③2021 年度偿还累计发生系由控股股东母公 情况说明 司以债权债务抵债偿还。 3 及 4: 应收房租款,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义务。即:较长时间未能收回的 经营性应收款项而导致的非经营性占用款项的形成。 5 及 6:资金占用形成于公司原持有时代万恒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期间;②2021 年度 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为汇率变动。 为了保证以上应收款项的期后收回,公司实施了保障措施,包括:2021 年 4 月,取得控股股东母公司-辽宁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般保证;2022 年 4 月, 取得控股股东“关于为中非林业(香港)有限公司偿还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 司款项提供保证的承诺函”,承诺函中阐明:“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承诺保证中非 林业(香港)有限公司于 2022 年底前偿还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364.61 万 欧元的欠款,采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督促林业项目克服困难履行合同或返 还预付款项、推进林业项目在 2022 年度实现转让退出。”、“时代万恒控股集团 承诺,上述处置回流资金将优先保证用于偿还欠款;还款时间安排:根据资金回 笼进度分步安排偿还,且所有欠款最迟不晚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偿还完毕。”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 无 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参见与本报告同日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如有) 专项审计报告》 年度报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用资金情况与专项审核意见不一致的原因说明(如 无 有) 1.3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集团持有公司 143,133,4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94,302,115 股的 48.63% 。 2020 年 11 月,因借款合同纠纷,控股集团持有的公司 142,633,473 股及孳息被实施司法冻 结,冻结期限 3 年(公告编号:临 2020-038、临 2020-039)。 报告期内,2021 年 4 月,因与兴业银行的金融借款合同争议,控股集团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 通股 2000 万股及孳息被实施司法轮候冻结,期限 3 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公告编号: 临 2021--013);2021 年 11 月,因与建设银行的合同纠纷案,控股集团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17,735,043 股及孳息被实施司法轮候冻结,期限 3 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公告编号: 临 2021-038)。 综上,截至报告期末,控股集团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 142,633,4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46%、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 137,735,0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80%。 以上冻结事项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 生影响。未来,会否对公司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 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控股股东正与有关方面积极沟通协商,努力化解债务危机。 控股股东母公司国资公司 2021 年 8 月提出的《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改制预案》 已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授权机构的批准,已于 2021 年 11 月结束在大连产权交易 所的预挂牌,拟通过对控股股东增资或国资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控股股东部分股权的方式引入战略 投资人进行改制,以期通过改制使控股股东摆脱经营困境、步入健康发展轨道。截至本报告披露日, 该事项仍在进行中。 报告期末,控股集团涉及的债务违约及诉讼仲裁事项如下表所列: 序 公司名称 立案时间 当事人 案由 标的额 诉讼阶段 案情简介案件目前进展 号 申请人:辽宁忠旺, 2021 年 5 月 7 日收到大连中院执行通知书 标的额:421,834,769.04 元,其中本 要求被申请人:时代 【(2021)辽 02 执 880 号】已按执行要求 辽宁忠旺企业 金 225700000 元 , 逾 期 利 息 2020 年 万恒控股集团、万恒 上报中院财产申报,2021 年 11 月 15 日收 1 时代万恒控股集团 管理中心(有 79725698.63,滞纳金 64729127.94 仲裁败诉 11 月 9 日 集团、莱茵海岸归还 到大连市中院执行裁定书,忠旺案由沈阳 限合伙) 元,违约金 51679942.47(以上款 已经逾期的借款本金 中院执行。资产负债表日后,该笔债权由 项暂计至 2020 年 10 月 23 日) 及利息。 省国资受让。 原告:中国银行大连 市分行;要求被告: 标的额:39315335.29 元,其中本 2021 年 5 月 21 日收到大连中院执行通知书 时代万恒控股集团、 2020 年 中国银行大连 金 3900 万元及至最终还清日止的 【(2021)辽 02 执 924 号】已按执行要求 2 时代万恒控股集团 万恒集团、时代大厦 一审败诉 11 月 26 日 市分行 利息、复息、罚息 315335.29 元(暂 上报中院财产申报。2021 年 11 月 3 日收到 共同履行还款义务。 计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 大连市中院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 其中 1600 万元为到 期款项。 原告:建设银行大连 甘井子新区支行;要 2021 年 6 月 11 日收到一审判决。2021 年 求被告时代万恒控股 标的额:507820122.92 元人民币其 6.24 提起上诉。2021 年 9 月 27 日收到最终 建设银行大连 集团、万恒集团共同 一审败诉, 2021 年 中:基本价款:5 亿元,收购溢价 裁定结果。2021 年 11 月 10 日收到大连中 3 时代万恒控股集团 甘井子新区支 履行股权收益权收购 二审维持 2月4日 款 : 7804513.89 元 , 违 约 金 : 院轮候冻结裁定。资产负债表日后,该笔 行 价款及违约金。款项 一审判决 15609.03 元 债权由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分公司 受 到期日为 2022 年 12 让。 月 1 日,属于要求提 前还款。 原告:中国银行大连 市分行;要求被告: 2021 年 5 月 21 日收到大连中院执行通 标的额:91756991.66 元人其中本 时代万恒控股集团、 知书【(2021)辽 02 执 925 号】已按执 2020 年 中国银行大连 金 9100 万元,及至最终还清日止 4 时代万恒控股集团 万恒集团、时代大厦 一审败诉 行要求上报中院财产申报。2021 年 11 12 月 4 日 市分行 的利息、复息、罚息 756991.66 元 共同履行还款义务。 月 3 日收到大连市中院执行裁定书,终 (暂计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 款项未到期,属于提 结本次执行。 前还款。 原告:兴业银行大连 标的额:时代万恒控股集团: 分行;要求被告:辽 一审败诉, 2021 年 兴业银行大连 30167687.50 元;其中本金 3000 万 2021 年 7 月 7 日收到大连市中院一审判决。 5 时代万恒控股集团 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 二审上诉 2月9日 分行 元,应还利息 157687.50 元,律师 2021 年 7 月 19 日提起上诉 偿还逾期的 3000 万 未开庭 费 1 万元. 元款项。 原告:大连装备融资 标的额:100121155.00 元人民币其 一审败诉,二审将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 租赁有限公司;要求 中本金 8000 万元,逾期利息 384 开庭。2021 年 11 月 29 日收到省高院 万恒集团(时代万 被告:时代万恒控股 万元(暂计算至 2021 年 1 月 30 一审败诉, 2021 年 大连装备融资 终审判决。2021 年 12 月 17 日收到大 6 恒控股集团为保证 集团、万恒集团、时 日),留购款 1000.00 元,违约金 二审维持 1月7日 租赁有限公司 连市中院执行通知书【(2021)辽 02 人) 代大厦共同履行还款 1600 万元,财产保险 65155.00 元, 一审判决 执 2501 号】已按执行要求上报中院财 义务。8000 万元借款 律师费 21 万元,保全费 5000.00 产申报。 已经逾期。 元。 原告:广发银行大连 分行;要求被告:辽 2021 年 4 月 9 日收到法院一审判决。 辽宁时代万恒国际 宁时代万恒国际贸易 2021 年 6 月 17 日收到大连中院执行通 标的额:45236531.26 元,其中本 贸易有限公司(时 2021 年 广发银行大连 有限公司、时代万恒 知书【(2021)辽 02 执 1003 号】。经国 7 金 4500 万元,应还利息 236531.25 一审败诉 代万恒控股集团为 1 月 11 日 分行 控股集团共同履行还 贸公司正与广发行协商解决债务问题, 元,律师费 2 万元。 保证人) 款义务。要求提前还 2021 年 12 月 15 日,达成和解协议, 款,原到期日为 2021 法院终结本次执行通知。 年 6 月 25 日。 1.4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 到 80%以上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是否存在 是否影响 股票质押 股东名称 具体用途 偿还期限 还款资金来源 偿债或平 公司控制 融资总额 仓风险 权稳定 自建设银 原预计还款资 行取得的 金来源包括经 该笔融资 营收入、股票 原定将于 红利、投资收 2022 年 12 益及资产处置 辽宁时代万恒 月 1 日到 收益及其他收 参 与 公 司定 控股集团有限 50000 期。因控 入等,因未能 是 是 增 公司 股集团陷 按建设银行要 入债务危 求提前偿还, 机,建设 现质押股份 银行要求 117,735,043 股 提 前 归 已被轮候冻 还。 结。 原预计还款资 金来源包括经 自兴业银 营收入、股票 行取得的 红利、投资收 该笔融资 益及资产处置 原定 2020 辽宁时代万恒 收益及其他收 补 充 流 动资 年 12 月 12 控股集团有限 3000 入等,后因陷 是 是 金 日到期, 公司 入债务危机未 后展期至 能偿还,现质 2021 年 6 押 股 份 月 11 日到 20,000,000 股 期。 已被轮候冻 结。 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总数为 143,133,473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48.63%。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控股集团累计质押本公司股权 137,735,043 股,占 其持股总数的 96.23%,取得融资 5.3 亿元。因控股集团陷入债务危机未能偿还质押股份取得的融 资款项,已办理质押的 137,735,043 股股权现处于冻结状态。公司控制权稳定是否受其影响,尚 存在不确定性。 1.5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年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审 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为 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和相关意见。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