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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时万: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2022-11-02  

                        证券代码:600241              证券简称:ST 时万               编号:临 2022-033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时代万
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持有公司 143,133,473
股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63% 。
   时代万恒控股集团的母公司为辽宁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资公司”)。公司、时代万恒控股集团、国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辽宁省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因 保 全 需 要 , 本 次 时 代 万 恒 控 股 集 团 持 有 的 公 司 无 限 售 流 通 股
143,133,473 股被司法冻结,其中:500,000 股被司法首次冻结,冻结期限自 2022
年 10 月 24 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23 日止、142,633,473 股被司法轮候冻结,冻
结期限 3 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本次冻结为第四次司法冻结。
     本次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冻结事项目前未对公司生产经
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影响。未来,会否
对公司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
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 司冻
1028-1 号),获悉因保全需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43,133,473 股被司法冻结。本次冻结为第四次司法冻结。第一次冻结发生于
2020 年 11 月,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持有的公司 142,633,473 股被司法冻结(公告
编号:临 2020-038 号);第二次冻结发生于 2021 年 4 月,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持
有的公司 20,000,000 股被司法轮候冻结(公告编号:临 2021-013 号);第三次


                                        1
         冻结发生于 2021 年 11 月,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持有的公司 117,735,043 股被司法
         轮候冻结(公告编号:临 2021-0038 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冻结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本次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43,133,473 股被司法冻
         结,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48.63%,其中:500,000 股被司
         法首次冻结,冻结期限自 2022 年 10 月 24 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23 日止、
         142,633,473 股被司法轮候冻结,冻结期限 3 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详见下表。

            是否为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冻结股份
                                                                        冻结         冻结         冻结     冻结
股东名称    控股股    冻结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是否为限
                                                                       起始日       到期日       申请人    原因
              东                      (%)      (%)       售股


                                                                      2022 年 10   2025 年 10              司法
                           500,000     0.35       0.17
辽宁时代                                                              月 24 日     月 23 日                冻结
                                                                                                辽宁交通
万恒控股                                                                           3 年,自转
              是                                             否                                 投资有限   司法
集团有限                                                              2022 年 10   为正式冻
                       142,633,473    99.65      48.46                                          责任公司   轮候
公司                                                                  月 28 日     结之日起
                                                                                                           冻结
                                                                                     计算


  合计                143,133,473     100.00     48.63



             (二)发生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中国结算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
         转通知》(2022 司冻 1028-1 号),中国结算根据《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
         行通知书》(2022)辽 0102 民初 9451 号(以下简称“通知书”),司法冻结时代
         万恒控股集团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43,133,473 股。
             据通知书所载,申请人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交投”)
         与被申请人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
         (2022)辽 0102 民初 9451 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保全需要,根据法

                                                      2
律规定,请中国结算协助执行冻结被申请人名下证券资产事项。中国结算已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完成本次冻结登记。
     经查证,2018 年辽宁交投根据当事双方签署的《借款协议书》(合同编号:
辽交投借 2018001 号)向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支付贷款本金 5000 万元,因时代万
恒控股集团至今未偿还该笔贷款而将其诉至法院。目前,本案处于诉前财产保全
阶段,尚未开庭审理,当事双方正在协商解决本次借贷纠纷。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时代万恒控股集团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
143,133,4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63%。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
                                                                  份比例       本比例


辽宁时代万恒控
                 143,133,473          48.63       143,133,473       100.00        48.63
股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        143,133,473          48.63       143,133,473       100.00        48.63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时代万恒控股集团股份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
280,368,5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5.27%。

                                               累计被轮候冻结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数量           份比例       本比例


辽宁时代万恒控
                 143,133,473          48.63       280,368,516       195.88        95.27
股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        143,133,473          48.63       280,368,516       195.88        95.27


     三、控股股东其他情况

     (一)控股股东近期发生的债务逾期违约及因债务问题涉及的诉讼仲裁进展

情况如下表所列:


                                          3
序
          公司名称          立案时间               当事人           案由                         标的额                 诉讼阶段            案情简介案件目前进展
号
                                                             申请人:辽宁忠旺,
                                                                                   标的额:421,834,769.04 元,其中本                   2021 年 5 月 7 日收到大连中院执行通知书
                                                             要求被申请人:时代
                                              辽宁忠旺企业                         金 225700000 元 , 逾 期 利 息                    【(2021)辽 02 执 880 号】已按执行要求
                                                             万恒控股集团、万恒
1    时代万恒控股集团   2020 年 11 月 9 日    管理中心(有                         79725698.63,滞纳金 64729127.94      仲裁败诉     上报中院财产申报,2021 年 11 月 15 日收
                                                             集团、莱茵海岸归还
                                              限合伙)                             元,违约金 51679942.47(以上款                    到大连市中院执行裁定书,忠旺案由沈阳
                                                             已经逾期的借款本金
                                                                                   项暂计至 2020 年 10 月 23 日)                    中院执行。现该笔债权由省国资受让。
                                                             及利息。
                                                             原告:中国银行大连
                                                             市分行;要求被告:
                                                                                   标的额:39315335.29 元,其中本                    2021 年 5 月 21 日收到大连中院执行通知书
                                                             时代万恒控股集团、
                                              中国银行大连                         金 3900 万元及至最终还清日止的                    【(2021)辽 02 执 924 号】已按执行要求
2    时代万恒控股集团   2020 年 11 月 26 日                  万恒集团、时代大厦                                         一审败诉
                                              市分行                               利息、复息、罚息 315335.29 元(暂                 上报中院财产申报。2021 年 11 月 3 日收到
                                                             共同履行还款义务。
                                                                                   计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                        大连市中院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
                                                             其中 1600 万元为到
                                                             期款项。
                                                             原告:建设银行大连
                                                             甘井子新区支行;要
                                                             求被告时代万恒控股                                                      2021 年 6 月 11 日收到一审判决。2021 年 6
                                                                                   标的额:507820122.92 元人民币其
                                              建设银行大连   集团、万恒集团共同                                         一审败诉,   月 24 日提起上诉。2021 年 9 月 27 日收到
                                                                                   中:基本价款:5 亿元,收购溢价
3    时代万恒控股集团    2021 年 2 月 4 日    甘井子新区支   履行股权收益权收购                                         二审维持     最终裁定结果。2021 年 11 月 10 日收到大
                                                                                   款 : 7804513.89 元 , 违 约 金 :
                                              行             价款及违约金。款项                                         一审判决     连中院轮候冻结裁定。现该笔债权由长城
                                                                                   15609.03 元
                                                             到期日为 2022 年 12                                                     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分公司受让。
                                                             月 1 日,属于要求提
                                                             前还款。
                                                             原告:中国银行大连
                                                             市分行;要求被告:
                                                                                    标的额:91756991.66 元人其中本                   2021 年 5 月 21 日收到大连中院执行通知书
                                                             时代万恒控股集团、
                                              中国银行大连                         金 9100 万元,及至最终还清日止                    【(2021)辽 02 执 925 号】已按执行要求
4    时代万恒控股集团   2020 年 12 月 4 日                   万恒集团、时代大厦                                         一审败诉
                                              市分行                               的利息、复息、罚息 756991.66 元                   上报中院财产申报。2021 年 11 月 3 日收到
                                                             共同履行还款义务。
                                                                                   (暂计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                    大连市中院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
                                                             款项未到期,属于提
                                                             前还款。


                                                                               4
                                                                    原告:兴业银行大连
                                                                                          标的额:时代万恒控股集团:
                                                                    分行;要求被告:辽                                       一审败诉,   2021 年 7 月 7 日收到大连市中院一审判决。
                                                     兴业银行大连                         30167687.50 元;其中本金 3000 万
5   时代万恒控股集团            2021 年 2 月 9 日                   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                                       二审上诉     2021 年 7 月 19 日提起上诉。
                                                     分行                                 元,应还利息 157687.50 元,律师
                                                                    偿还逾期的 3000 万                                       未开庭       二审将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开庭。
                                                                                          费 1 万元.
                                                                    元款项。
                                                                    原告:大连装备融资    标的额:100121155.00 元人民币其
                                                                    租赁有限公司;要求    中本金 8000 万元,逾期利息 384                  一审败诉,二审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开庭。
                                                                    被告:时代万恒控股    万元(暂计算至 2021 年 1 月 30     一审败诉,   2021 年 11 月 29 日收到省高院终审判决。
    万恒集团(时代万恒控                             大连装备融资
6                               2021 年 1 月 7 日                   集团、万恒集团、时    日),留购款 1000.00 元,违约金    二审维持     2021 年 12 月 17 日收到大连市中院执行通
    股集团为保证人)                                 租赁有限公司
                                                                    代大厦共同履行还款    1600 万元,财产保险 65155.00 元, 一审判决      知书【(2021)辽 02 执 2501 号】已按执行
                                                                    义务。8000 万元借款   律师费 21 万元,保全费 5000.00                  要求上报中院财产申报。
                                                                    已经逾期。            元。
                                                                    原告:广发银行大连
                                                                    分行;要求被告:辽                                                    2021 年 4 月 9 日收到法院一审判决。2021
                                                                    宁时代万恒国际贸易                                                    年 6 月 17 日收到大连中院执行通知书
    辽 宁 时 代 万 恒国 际 贸                                                             标的额:45236531.26 元,其中本
                                                     广发银行大连   有限公司、时代万恒                                                    【(2021)辽 02 执 1003 号】。经国贸公司
7   易有限公司(时代万恒        2021 年 1 月 11 日                                        金 4500 万元,应还利息 236531.25   一审败诉
                                                     分行           控股集团共同履行还                                                    与广发行协商解决债务问题,2021 年 12 月
    控股集团为保证人)                                                                    元,律师费 2 万元。
                                                                    款义务。要求提前还                                                    15 日,达成和解协议,法院终结本次执行
                                                                    款,原到期日为 2021                                                   通知。
                                                                    年 6 月 25 日。




                                                                                      5
    (二)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情形,占用资金余额为2,632.39万元(公告编号:临2022-029)。公司将继续向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等有关各方催收款项、督促保证人履约、协商沟通,积极寻

求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方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控股股东因与企业、金融机构等债权方的多起债务违约纠纷,致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被执行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经营面临极大的困难。控股股东及上

级主管部门正积极与相关方协商洽谈,努力寻求有效的债务危机化解方案。

    (四)本次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目前未对公司

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影响。未来,

会否对公司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

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

    2、《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3、《借款协议书》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