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昌数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19-01-08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中昌数据 编号:临 2019-003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
等法律法规,以及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为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权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的。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股份的活动。 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
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 第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 (六)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 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
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 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转让给职工。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项; 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出决议; 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作出决议; 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
保事项; 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项; 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六)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一)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事项。 司股份作出决议;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事项。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的方案; 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
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查经理的工作; 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十六)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
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5 日以前以专人送 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3 日以前以专人送
出、挂号邮件、特快专递、电子邮件、传真、 出、挂号邮件、特快专递、电子邮件、传真、
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
议或对已发出会议议案作出临时调整的,可
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
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总裁)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理(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公司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公司章程》中关于“总经理”、“副总
经理”的表述均相应修改为“总经理(总裁)”、
“副总经理(副总裁)”】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的方案; 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总裁)、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总裁)的提名,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总经理”、
“副总经理”的表述均相应修改为“总经理
(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出、挂号邮件、特快专 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出、挂号邮件、特快专
递、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时 递、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时
限为会议召开 5 日以前。 限为会议召开 3 日以前。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
议或对已发出会议议案作出临时调整的,可
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
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