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中昌数据 编号:临 2019-030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情况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 2016 年 6 月 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43 号文核准,本公 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方式向北京科博德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交易对象 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北京博雅立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雅科技”)100%股权,其中支付 现金 220,000,000.00 元,发行股份 75,231,48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为 8.64 元/股;另外公司向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等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9,444,443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6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87.52 元,扣除券商承销 佣金、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23,144,675.9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6,855,311.6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6 年 8 月 3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16)010079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使用情况: 时间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599,999,987.52 减:发行费用 23,144,675.92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76,855,311.60 加:预存手续费 295.50 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243,089.57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534,382,560.33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2,716,136.34 加:2018 年度利息收入 10,970.92 减:2018 年度已使用金额 减:2018 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注] 42,727,107.26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注:2018 年 1 月 3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8 年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 日和 2018 年 9 月 26 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 限 公 司 青 浦 支 行 账 号 97550155260000120 和 江 苏 银 行 北 京 分 行 营 业 部 账 号 3220018800034143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 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预算范围内,由资金或项目使用部门 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后执行。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青浦支行(银行账号 97550155260000120)开设了 1 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2016 年 12 月 28 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 本报告书共 5 页第 1 页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以增资的形式将 5,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 入博雅科技。2017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博雅科技可以使用不超过 5,0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前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金额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 年 1 月 3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8 年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 日和 2018 年 9 月 26 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青浦支行账号 97550155260000120 和江苏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 32200188000341437。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 2016 年 8 月 3 日与保荐机构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 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 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书共 5 页第 2 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72.7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025.0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投 本年度 是否达 目,含部分 承诺投入 本年度投 累计投入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预定可使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投资总 入进度(%) 实现的 到预计 变更(如 金额 入金额 金额 额的差额 用状态日 生重大变 总额 额 (4)=(2)/(1) 效益 效益 有) (1) (2) (3)=(2)-(1) 期 化 支付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 / 22,000.00 / 22,000.00 22,000.00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对价 大数据营销软件服务网络扩 / 5,000.00 / 5,000.00 858.63 -4,141.37 17.1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建项目 偿还公司借款 / 30,000.00 / 30,000.00 29,999.27 -0.73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 3,000.00 / 3,000.00 2,894.47 -105.53 96.4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4,272.71 4,272.71 4,272.71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60,000.00 / 60,000.00 4,272.71 60,025.08 25.08 1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7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子公司博雅科技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8 年 1 月 3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博雅科技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期限自博雅科技收到 上述募集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公司已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前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 年 1 月 3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2018 年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本报告书共 5 页第 3 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博雅科技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8 年 1 月 3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 2018 年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 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 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 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 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上市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它损害股东 利益的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