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事项进行了审查, 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程序规范,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朱厚荣先生现为公司副总裁兼北京 业务中心财务负责人,根据对朱厚荣先生的个人履历、任职资质、专 业经验和职业操守等情况的审查,我们认为朱厚荣先生具有较高的专 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 现存在法律、法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 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朱厚荣先生 担任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徐强胜、程曙光、陆肖天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