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昌: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30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时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勤勉
尽责,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报告期内时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应明德先生、陆肖天先生、厉群南先生三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明德先生和陆肖天先生为独立董事,应明德先生为审计委员
会召集人。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审
计监控行为均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时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1 年半年度
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意见。
三、时任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亚太集团”)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
金及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投
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
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审计项目组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
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2)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共支付 2020 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60 万元(不含审计地交通住
宿等差旅费用),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时任审计委员会与亚太集团就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
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亚太集团按时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并对公司年度
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时任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
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始终保持与公司内审部门的沟通,对内部
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给出指导性的意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在审计过
程中,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时任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加强公司董事会对财务报告编制、审核等过程的
管理和监控,保证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报告期
间,时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年报、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年报、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均予以认真审阅,与董事会其他成员一起出具
了书面审核意见。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主要出现以下重大缺陷:
1、中昌数据董事厉群南涉嫌挪用资金被刑事立案
中昌数据现任董事厉群南涉嫌挪用资金,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被刑事立
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昌数据董事厉群南涉嫌挪用资金事项尚未得到
妥善处理。该事件导致了中昌数据内部监督环境、重大资产购买决策审批和对外
付款审批等内部控制执行中存在重大缺陷。
2021 年中昌数据未能充分识别关联方及其潜在关联交易,无法确定中昌数据
董事厉群南被刑事立案所涉事项是否构成关联方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是
否存在其他形式的潜在关联交易,与之相关的内部控制运行失效。
2、管理层更迭导致财务报告内控失效
2021 年 9 月中昌数据发生了主要管理和业务团队更迭。在此过程中出现了公
章失控、主要客户供应商停止合作、大额应收款项未能及时收回、部分财务资料
未能提供等情况,导致了在印章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收入与成本确
认等多个涉及财务报告编制的重要流程的内部控制执行中存在重大缺陷。
3、股权投资管理的内部控制执行存在重大缺陷
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失去控制,该事项在 2021
年度仍未妥善得到解决,中昌数据未能有效执行投资管理的相关内控制度,造成
不能有效管控投资活动及投后管理,股权投资管理的内部控制执行存在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时任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审
计委员会的职责。运用自身会计及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监督公司外部审计,
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加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
实性和可靠性,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
时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应明德、陆肖天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