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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昌: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自行召集2022年第三(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6-08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 中昌        公告编号:2022-070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自行召集 2022 年第三(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系统
          为保证各提案人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承诺将克服一切困难,不以任
          何理由(包括不可抗力)进行延期或取消2022年6月24日的临时股东大
          会,确保该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



一、     召集人和所履行的召集程序



1、 召集人

监事会

2、 履行的召集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4 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罢免
董事等议案,并致函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
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监事会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进行
审议,董事会认可上述议案,但监事会近期有改选董事监事的临时股东大会,建
议减少股东大会次数,以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董事会不再另行召集临时股东大
会,建议监事会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合并审议相关改选董事监事的提案。


二、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三)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6 月 24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 978 号 1901 室

(四)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6 月 24 日
                            至 2022 年 6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五)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      投票方式涉及征集投票权(如适用)

不适用
三、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免去厉群南先生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监           √
        事会提案)
2       关于免去陆肖天先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
        (监事会提案)
3       关于免去曾建祥先生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三           √
        盛宏业提案)
4       关于免去朱从双先生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三           √
        盛宏业提案)
5       关于提名选举凌云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的议案(三盛宏业提案)
6       关于提名选举范雪瑞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的议案(三盛宏业提案)
7       关于提名选举季明睿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的议案(三盛宏业提案)
8       关于免去武彪先生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五莲           √
        云克提案)
9       关于免去孙舒源先生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五           √
        莲云克提案)
10      关于免去杨斌先生上市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五莲           √
        云克提案)
11      关于提名选举严凯聃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的议案(五莲云克提案)
12      关于提名选举宋元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职工监           √
        事的议案(三盛宏业、五莲云克提案)
13      关于提名选举章超斌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的议案(太合汇提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 1/2 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3 至议案
   7 为股东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案,议案 8 至议案 11 为
   股东五莲云克网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提案,议案 12 为股东上海三盛宏业
   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五莲云克网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联合提案,
   议案 13 为股东太合汇投资管理(昆山)有限公司提案。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至议案 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四、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

       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

       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42      *ST 中昌                2022/6/2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召集人委托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六、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
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二)登记时间
       2022 年 6 月 23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2:00-5:0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 978 号 19 楼公司会议室


七、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行承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
用,公司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0715925
    传真:021-60715926
    邮箱:investor@zhongchangdata.com
    3、监事苏代超先生反对取消股东大会并召开新的临时股东大会的理由如下:
    (1)根据《公司法》第一百条和《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应当在上市公司董事会收到三盛宏业请求之日(2022 年 4 月 10 日)两个月
内(即 2022 年 6 月 10 日前)召开。上市公司监事会擅自取消本次股东大会的行
为,违反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九条和《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规
定,监事会取消本次股东大会需要征得提案人三盛宏业的同意,但经本人核实,
三盛宏业明确表示不同意取消本次股东大会。
    (3)根据《公司法》53 条和《公司章程》144 条规定,监事会只能对违法
违规的董事提请罢免,以“未能清晰规划公司战略发展路径”为由罢免独立董事
陆肖天,显然不合法规,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4)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明知取消本次股东以及罢免独立董事存在违法违
规事实,却坚持进行披露公告,应承担相关责任。
    (5)监事会将原 6 月 10 日审议议案提交至新的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
程》应先提请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同意监事会再自行召集,而此次监
事会未征求董事会意见,擅自决定将原 6 月 10 日审议议案提交至新的股东大会
审议,该行为严重违规。
    监事会主席杨斌先生、职工监事谭昌渊先生认为:
    (1)根据《公司章程》第五十七条规定,出现延期或者取消的情形,召集
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
集人是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取消无需征求三盛宏业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第四
十八条规定,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而本次为取消临时股东
大会,并非变更提案,无需征得三盛宏业同意。且相关提案已提交至 2022 年第
三(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监事会已保证提案人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监事会行驶下列职权中包括
了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的权利;第五十二条规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
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有
关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
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鉴于罢免董事的提案符
合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且监事会有权提出提案,因此此次监事会罢免董事的提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公司监事会此次取消临时股东大会并召开新的股东大会合法合规,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的法律意见
书。
    (4)公司监事会取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未取消其审议的议案,公司已将
该临时股东大会上的提案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罢免董事提
案共同提交至 2022 年第三(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监事会已实质
上保证提案人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免去厉群南先生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监事
      会提案)

2     关于免去陆肖天先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监事会提案)

3     关于免去曾建祥先生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三盛
      宏业提案)

4     关于免去朱从双先生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三盛
      宏业提案)

5     关于提名选举凌云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三盛宏业提案)

6     关于提名选举范雪瑞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三盛宏业提案)

7     关于提名选举季明睿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三盛宏业提案)

8     关于免去武彪先生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五莲云
      克提案)
9      关于免去孙舒源先生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五莲
       云克提案)

10     关于免去杨斌先生上市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五莲云
       克提案)

11     关于提名选举严凯聃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五莲云克提案)

12     关于提名选举宋元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职工监
       事的议案(三盛宏业、五莲云克提案)

13     关于提名选举章超斌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太合汇提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