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昌: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2-09-03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 中昌 公告编号:2022-125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 年 9 月 15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42 *ST 中昌 2022/9/9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 9.15%股份
的股东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 2022 年 9 月 2 日提出临时
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提案:《关于提名选举李波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被提名人李波先生简历如下:
李波先生,1971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李波
先生于 1997 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历任闽发证券投资银行
总经理助理、金信证券投资银行副总经理、万联证券投资银行总经理、国信证券
投资银行董事总经理、并购业务总经理、保荐代表人、上海社会科学院智库研究
中心特聘专家等职务。2021 年 7 月 1 日至今,担任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2 年 8 月至今,担任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李波先生具有 25 年以上投资银行工作经验,对资本市场具
有深刻理解和丰富实践经验。
李波先生除担任上述职务之外,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表决权的股东
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李
波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9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 978 号 6 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9 月 15 日
至 2022 年 9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 关于提名选举李波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 √
董事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 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 2022 年 8 月 31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 2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增加中昌大数据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3 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9 月 15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提名选举李波先生为第十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