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鹏盛所”)对中昌大数据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昌数据”)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鹏盛 A 专审字[2023]00010 号否定意见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了专 项说明,公司监事会现就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管理层制定并采取整改措施,并持续关 注公司内部控制效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