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认真 审阅了相关材料,详细了解了有关情况,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先 审阅,我们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多元化发展的经营战略目标,有利于公司在产城融合、 金融创新等领域的布局,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关联交 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蒋德嵩、熊澄宇、张建平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