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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通发展: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万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重大进展暨解除协议的公告2021-06-15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48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万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0%股权

                       重大进展暨解除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发展”或“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万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0%股权
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北京万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
司”)60%股权以人民币 6.3 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开普方熙(北京)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方熙控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转让
控股子 公司 北京 万置 房地 产开 发有 限公 司 60%股 权的 公告 》( 公告 编号:
2021-046)。


    二、交易进展及解除协议情况

    公司与方熙控股及标的公司相关方就本次交易签署的《关于北京万置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60%股权之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转协议》)和《关于北京万置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在未按期分笔收到方熙控股支付的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
后,根据《股转协议》及《框架协议》的相关约定,先后向其发出《敦促履约通

知函》及《合同解除通知书》。方熙控股已向公司发送回函确认收到解除通知的
事实并认可其存在违约行为,虽其对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不予认可,但在方
熙控股违约情况下,按照协议约定公司单方解除合同已产生法律效力。
    公司根据《股转协议》及《框架协议》的相关约定,自《合同解除通知书》
发出之日解除与方熙控股签署的《股转协议》及《框架协议》,公司保留依据法

                                       1
律法规向方熙控股主张违约责任的实体性及程序性权利,同时公司在将来可能采
取的任何法律行动中不受解除通知中任何陈述、主张或要求的限制。


    三、风险提示

    1、相关协议解除后,公司将保留协议项下及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实体性及
程序性权利。方熙控股认可其存在违约行为,但对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不予
认可,其声称保留依据法律和协议规定向公司追究责任的权利。未来双方不排除

采取仲裁等方式提出各自主张的可能。公司将密切关注仲裁等法律程序(如有)
进展情况,积极主张公司权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协议解除后,公司及时与其他交易方推进标的公司股转交易,符合必要
的商业合理性和及时止损原则。若公司与其他交易方最终无法达成交易,将履行
相关审议程序对标的公司进行清算注销。
    3、相关协议的解除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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