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发展: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15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
客观、独立判断,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与湖州
融汇嘉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转让北京万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 % 股权相
关协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万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
股权,可以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平、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蒋德嵩 熊澄宇 张建平
2021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