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2-015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嘉华 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698,321,1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692,558,141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99.17%,占公司总股本的 33.72%。 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 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74,502,9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31%。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928,183,910 股,占其合计 持股数的 86.38%,占公司总股本的 45.19%。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押及质押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接到嘉华控股的告知函,获悉其将所持本公司的部 分股份进行了解质押,并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进行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解质押的基本情况 嘉华控股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将其持有的 732,558,141 股股份质押给浙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本次质押的质押起始日为 2021 年 7 月 28 日,质押到 期日为 2024 年 8 月 2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 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嘉华控股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2021 年 11 月 24 日、2021 年 12 月 14 日、2021 年 12 月 20 日、2021 年 12 月 22 日、2021 年 12 月 27 日对上述质押股 份中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质押,解质押股数合计 40,000,000 股,剩余 692,558,141 股股份质押到期日为 2024 年 8 月 2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嘉华控股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对上述剩余质押股份中的 50,000,000 股办理 了解质押,剩余 642,558,141 股股份质押到期日为 2024 年 8 月 2 日。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押股份(股) 50,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16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4343% 解质时间 2022 年 3 月 14 日 持股数量(股) 698,321,141 持股比例 34.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642,558,14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2.014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1.2831% 注:上表中剩余被质押股份情况不含 2022 年 3 月 15 日新增质押股份 50,000,000 股。 2.说明本次解质股份是否用于后续质押及其具体情况 嘉华控股本次解质股份 50,000,000 股,已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质押给福建三 安集团有限公司。 3.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 是否补充 质押占其所持 质押占公司总股 质押融资资金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名称 股股东 数(股) 限售股 质押 股份比例 本比例 用途 嘉华 2022 年 3 月 清偿债务并办理解 福建三安集团 是 50,000,000 否 否 7.1600% 2.4343% 日常经营周转 控股 15 日 除质押登记之日 有限公司 合计 / 50,000,000 / / / / / 7.1600% 2.4343% /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解质押及 本次解质押及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 已质押股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未质押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质押前累计质 质押后累计质 比例 本比例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押数量(股) 押数量(股)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嘉华控股 698,321,141 34.00% 642,558,141 692,558,141 99.17% 33.72% 0 0 0 0 万通控股 376,181,789 18.31% 235,625,769 235,625,769 62.64% 11.47% 0 0 0 0 合计 1,074,502,930 52.31% 878,183,910 928,183,910 86.38% 45.19% 0 0 0 0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到期的质押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对应融资余额 股东名称 质押到期时间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元) 万通控股 2022 年 6 月 30 日 100,000,000 26.58% 4.87% 300,000,000 万通控股 2022 年 3 月 23 日 1,500,000 0.40% 0.07% 6,000,000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 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不 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 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本次股份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周转。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 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正常业务经 营收益、投资收益、股票红利及其他收益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 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 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 5.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东大街 9 号 A 座 5279 室 法定代表人 王忆会 成立时间 1996 年 5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19257.49 万人民币 物业管理;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信息咨询;项目投资;投资管 经营范围 理;资产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 示活动;技术推广;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销售文化用品、建筑材料、 五金交电、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体育运动项目经营。(“1、未 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 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 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 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2 月 28 日 项 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74,482.49 872,310.47 负债总额 727,771.15 723,701.45 银行贷款总额 219,079.36 219,079.36 流动负债总额 407,490.14 404,420.44 资产净额 146,711.35 148,609.02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7,383.25 1,897.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232.51 1,090.73 注:上表数据为非合并口径。 (3)控股股东偿债能力指标: 重大 债务逾期或 资产负 流动 速动 现金/流动 可利用的融资 对外担保 或有 违约记录及 债率 比率 比率 负债比率 渠道及授信额度 (万元) 负债 其对应金额 35.03 亿(银行及 82.84% 77.76% 77.76% 0.01% 无 无 9,000 金融机构授信) (4)控股股东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控股股东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金额,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 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控股股东没有 发行过债券。 (5)控股股东应结合自身资金实力、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等,分 析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控股股东经营状况良好,长期与国内多家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可利 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较多,有充足的偿债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 6.控股股东与公司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 关联交易 2 次,累计交易金额 1,346,367 元,具体情况如下: 涉及金额 关联交易方 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元) 万通控股 日常关联交易 中介机构咨询费 182,264 北京合力万盛国际体育发展有 日常关联交易 写字楼租金 1,164,103 限公司(嘉华控股之子公司) 合计 1,346,367 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 单次交易金额及累计交易金额均未达到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 准;过去 12 个月内,除上述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未发生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形。 7.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本次股票质押业务的质押风险在可 控范围之内,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如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 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 前还款等措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