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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通发展: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16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
    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公司董事会和出席公司股东
    大会,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
    行了有效监督。现将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10 次会议,每次会议的召集及表决均按照《公司
    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公司全体监事均出
    席了历次会议,未出现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内容主要涉及定期报告、利润分配、
    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等。
       会议届次          开会时间                          审议事项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2021.1.18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临时会议决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                 1、关于解除《关于<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2021.2.8
时会议决议                           暨合作开发协议>权利与义务概括转移之协议书》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
                         2021.3.8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时会议决议
                                     1、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
                                     4、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时会议暨 2020 年度会议   2021.4.8
                                     5、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决议
                                     6、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8、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暨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
                         2021.4.28   1、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时会议决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                 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万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0%
                         2021.6.7
时会议决议                           股权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                 1、关于公司与湖州融汇嘉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转让北
                         2021.6.14
时会议决议                           京万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0%股权相关协议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
                       2021.7.26    1、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时会议决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
                       2021.9.17    1、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时会议决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临
                       2021.10.29   1、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时会议决议

        二、   2021 年度监事会履职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
   事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情况、监事会换届、股权出售、减值准备及会
   计政策变更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与核查。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赋
   予的职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并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列席了公司年度内召开的部分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监督股东大会的决议
   执行情况,并通过审阅资料和现场调查的方式对公司日常运行情况进行了解。监
   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合
   法有效,2021 年度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和报表,结合公司经营状况,监事会认
   为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德
   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客观、公正。
        3、 定期报告的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进行监督和审核,出具相
   关的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1)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
   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
   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
   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 专项审计与监督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继续参与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对内部控制体系提
出意见及建议,提升现有管理工作的效率与效果,达到从流程上规范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及决策体系。2021 年度,组织审计部实施了企业公开信息披露情况审计、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部审计、内部控制专项
审计及离职审计等工作。
    5、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
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形成了科学
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安全运行。公司 2020 年度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
    6、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赵毅先生、褚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担任的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与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薛江莲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
八届监事会。
    7、 出售控股子公司 60%房产业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万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 60%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湖州融汇嘉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转让北京
万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0%股权相关协议的议案》,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意见:
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房产业务,可以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符合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以评估值为基础确
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8、 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发表了表示
同意的意见:公司审议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相关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经过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
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9、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暨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
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
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对此,监事会发表了以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
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运营的整体评价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的运作及经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财务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
度的规定,无重大财务风险。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