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247 公司简称:ST 成城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1 / 21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基本情况 .......................................................... 3 三、 重要事项 .............................................................. 6 四、 附录................................................................. 11 2 / 21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方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峰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900,572,102.3 943,404,675.93 -4.54 归属于上市公司 -247,550,332.36 74,660,769.70 -431.57 股东的净资产 期末总股本 336,441,600.00 336,441,600.00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 -1,204,361.03 -2,373,572.15 49.26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78,117,717.91 164,369,827.19 8.36 归属于上市公司 -322,135,284.62 -8,729,369.03 -3,590.25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12,311,307.48 -8,749,107.1 -40.72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372.81 -8.88 减少 363.93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9575 -0.0259 -3,596.91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9575 -0.0259 -3,596.91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3 / 21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6,033,208.05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353,199,306.34 担保逾期引起新增诉讼的预计支 项产生的损益 出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 17,412,486.71 其他应收款减值转回 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4 / 21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70,365.56 其他支出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所得税影响额 合计 -309,823,977.1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23,198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期末持股 比例 股东名称(全称) 售条件股 股东性质 数量 (%) 股份状态 数量 份数量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5,800,000 4.70 0 - 境内非国 -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 有法人 无 公司单一资金信托- XZC100009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2.97 0 - 境内非国 -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 有法人 无 公司单一资金信托- XZC110041 杨成社 6,700,000 1.99 0 - 境内自然 无 人 北京银叶金诚创业投资 4,112,800 1.22 0 - 境内非国 无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法人 唐逦 3,287,501 0.98 0 - 境内自然 无 人 金惠明 3,006,510 0.89 0 - 境内自然 无 人 刘先军 2,673,400 0.79 0 - 境内自然 无 人 金军 2,476,300 0.74 0 - 境内自然 无 人 上海江南建筑设计院有 2,302,900 0.68 0 - 境内自然 无 限公司 人 王建飞 2,106,785 0.63 0 - 境内自然 无 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份种类及数量 5 / 21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扬子造 15,800,000 15,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船有限公司单一资金信托-XZC100009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扬子造 10,000,000 1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船有限公司单一资金信托-XZC110041 杨成社 6,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700,000 北京银叶金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4,112,800 4,112,800 人民币普通股 合伙) 唐逦 3,287,501 人民币普通股 3,287,501 金惠明 3,006,510 人民币普通股 3,006,510 刘先军 2,673,400 人民币普通股 2,673,400 金军 2,476,300 人民币普通股 2,476,300 上海江南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302,900 人民币普通股 2,302,900 王建飞 2,106,785 人民币普通股 2,106,78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排名前两位的股东“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扬 子造船有限公司单一资金信托-XZC100009”和“国联信 托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单一资金信 托-XZC110041”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均为北京赛伯乐绿 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 公司的股份, 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不适用 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资产、负债项目变动分析 项 目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变动金额 增减幅度(%) 货币资金 1,159,604.31 2,363,965.34 -1,204,361.03 -50.95 应收账款 0 182,290,962.01 -189,908,151.23 -100.00 预付款项 520,060,654.03 321,125,168.68 198,935,485.35 61.95 其他应收款 0 50,261,938.98 -57,408,505.80 -100.00 存货 4,288,437.33 49,171,502.85 -44,883,065.52 -91.28 应付账款 35,611,351.68 12,982,952.83 15,011,209.63 115.62 6 / 21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应交税费 20,691,617.45 13,968,845.99 6,722,771.46 48.13 其他应付款 205,803,995.06 272,868,829.55 -67,064,834.50 -24.58 预计负债 437,021,429.83 83,822,123.49 353,199,306.34 421.37 (1)货币资金由于经营活动导致的货币资金减少 (2)应收账款加大债权催收力度而收回款项 (3) 预付账款由于商品采购合同增加相应增加的采购预付款 (4)其他应收款由于加大债权清理力度而减少 (5)存货由于库存商品的销售而降低 (6)应付账款由于商品采购增加导致增长 (7)应交税费由于计提应交的季度性税费而增长 (8)其他应付款由于清偿部分债务而降低 (9)预计负债由于新增诉讼担保案件而增加 2、主要损益项目变动分析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金额 增减幅度(%) 营业税金及附加 53,096.81 261,233.80 -208,136.99 -79.67 财务费用 9,822,278.78 6,943,725.33 2,878,553.45 41.46 营业外支出 353,269,892.46 12,638.15 353,257,254.31 2795165.86 (1)营业税金及附加由于上期商品贸易业务计提的 (2)财务费用由于上期未能及时计提财务利息而导致本期增加 (3)营业外支出同预计负债的增加而增加 3、主要现金流量项目变动分析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金额 增减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4,361.03 -2,373,572.15 1,169,211.12 49.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 260,000.00 -260,000.00 -100.00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由于上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比本期少导致增长 (2)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由于本期无发生额而降低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4月27日出具了亚会A审字(2017) 0080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涉及以下事项: (一)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哈尔滨物贸商城分公司和哈尔滨物华商城有限责任公司报表反映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 32,476,204.40 元 、 负 债 总 额 31,004,118.36 元 , 2016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4,020,964.29 元 , 亏 损 5,129,056.85元。由于上述分公司和子公司截至审计报告日未提供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会计核 算资料,我们无法对上述分公司和子公司实施审计程序。 (二)作为强调事项段说明的事项: 1、成城股份2016年度亏损达2.14亿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5.40亿元;部分子 公司业务仍处于停滞状态;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成城股份未及时清偿的银行逾期借款及民间逾 7 / 21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期借贷本金及利息60,941万元、账外开具商业承兑汇票败诉欠款本金及利息5,658万元。以上事项 导致我们对成城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疑虑。虽然成城股份的大股东通过与债权人协商收购了 成城股份部分债务,并免除了成城股份承担债务的责任,公司管理层也在采取措施改善其持续经 营能力,但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成城股份因对外担保导致的资产负债表日后未决诉讼事项: (1)成城股份对武汉晋昌源经贸有限公司担保3.31亿元,担保的借款已于2015年度逾期,2017 年1月,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将武汉晋昌源经贸有限公司和成城股份起诉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要求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截至审计报告日,该案尚处于审理阶段,对成城股份的影响情况存在 不确定性。 (2)成城股份对天津晟普祥商贸有限公司2笔银行承兑汇票担保5000万元,2015年度逾期后,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将其持有的债权转让给润德(唐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3 月,润德(唐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中的1笔债权本金22,132,863.51元起诉到天津市第二中 级人民法院,要求债务人天津晟普祥商贸有限公司及担保人成城股份等6被告承担清偿责任及代为 清偿责任,该案的第一次开庭时间定为2017年5月3日,因此对成城股份的影响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3、2017年3月,《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23号】对成城股份2012年度出售上海 物华广场一、二层裙楼商铺的虚假交易事项作出了认定。根据成城股份提供的资料显示,上述虚 假交易的收入18,444万元通过另一未实现的湖南成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事项转变为应收 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大陶精密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上述应收款项 在本次审计报告日前已全部收回,由于交易房产已不属于成城股份控制,成城股份无法对该交易 进行追溯重述。 公司董事会尊重审计机构的意见,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机构对上述事项的疑虑。2016 年底因诉讼纠纷,公司位于哈尔滨的房产被司法拍卖。导致分公司哈尔滨物贸商城和子公司哈尔 滨物华商城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工作衔接上出现了不及时的问题,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仅向审计 机构提供了财务报表,未提供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会计核算资料。虽然两家公司的总资产、净 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很小,但公司仍将引以为戒,杜绝此 类现象再次发生。同时在2016年的工作基础上,公司仍将通过积极应诉、与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 协商沟通,最大程度免除不应由公司承担的一切债务责任并推动公司相关企业正常运营,以确保 公司自身利益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受侵害。公司将在保持商业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相关企业平稳运 营同时,重点加强贸易板块的运作以恢复自身正常的经营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并且公司将加 强公司治理,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1、公司 2017 年 2 月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诉武 汉晋昌源经贸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开庭传票,案件将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开庭审理。(《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2、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6 日,分别向武汉洪山区法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武汉市 汉南区法院起诉武汉飞翔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绿色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武汉晋昌源经贸有限 公司。要求三家公司分别返还不当得利 1500 万元、1000 万元、700 万元。三家法院已立案受理。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3、2017 年 4 月,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润德(唐山)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天津晟普祥商贸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的开庭传票 等材料。案件将于 2017 年 5 月 3 日开庭审理。(《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7-017) 三、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8 / 21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赣证调查通字(2014) 21 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上述信息本公司已于 2014 年 3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4-012)。 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吉证调查字 2014002 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未按期披露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 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上述信息本公司已于 2014 年 5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 编号:2014-041)。 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吉证调查字 2014054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上述信息本公司已于 2014 年 10 月 10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4-078)。 2017 年 3 月,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三份《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编号[2017]23 号、24 号、25 号)。针对针对上述三项立案调查做出了处罚决定。其中[2017]23 号是成城股份未按相关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对外担保,披露的对外投资金额存在虚假记载, 未及时披露重大协议终止信息,以及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了《证券法》第 63 条规定,依据《证 券法》第 193 条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成城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对实际 控制人成清波、时任董事长徐才江等其他 14 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 万元到 90 万元 不等的罚款;同时对成清波、徐才江分别采取 10 年、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017]24 号是是成 城股份未按期披露 2013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证券法》第 66 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 193 条 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成城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40 万元罚款;对徐才江等 10 名责任 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 万元到 15 万元不等的罚款。[2017]25 号是是成城股份未按规定披 露重大协议,未及时披露商业承兑汇票开具事宜,违反了《证券法》第 63 条规定,依据《证券法》 第 193 条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成城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对徐才江等 10 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 万元到 20 万元不等的罚款。上述信息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公告编号:2017-016)。 四、债务人履行完毕《债务清偿协议书》 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 月 9 日发布了《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 务人还款承诺履行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4)。经公司多次催讨深圳市中技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技”)、大陶精密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港大陶”)、北京天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桥”)、湖南成城精密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湖南成城”)、深圳市博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润”)五家单 位根据深圳中技于 2015 年 3 月 7 日向公司所作出的《还款计划承诺书》和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向 公司作出的《还款承诺书》中的承诺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通过现金、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 汇票等形式向公司还款共计 343678108.69 元,此外,深圳中技还根据 2015 年 12 月 2 日出具的《还 款承诺书》中的承诺支付了 67,000,000 元违约金。 根据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大陶精密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成城精密科技 有限公司、北京天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博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五家公司偿还公司欠款的 情况。为理清各方债务清偿及还款协议履行情况,明确后续还款计划,经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前述五家公司签订了《债务清偿协议书》。 (内容详见《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债务清偿协议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09) 9 / 21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 2016 年 12 月 14 日成立了债权债务清理小组,经债权债务清理小组向未清偿完毕的公司多次 催要,至 2017 年 1 月 13 日,公司共收到深圳中技根据《债务清偿协议书》约定代香港大陶、湖南 成城偿还的款项 70,859,702.20 元。鉴于深圳中技一次性支付完毕,公司不再就该款项另行收取 利息和违约金。至此,与本公司签订协议的五家公司已履行完毕《债务清偿协议书》所约定的内 容。(《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务人履行完毕《债务清偿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7-006)) 五、商票清理进展 2014 年 4 月 30 日前,在未签订贸易合同、协议,未发生实质性贸易的情况下,本公司账外 开具了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并且未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对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期间开出的商业承兑汇票进行全面清查。经清查,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4 月 30 日期间对外开出商业承兑汇票 59 张,票面金额共计 70840 万元。公司通过要求返还、挂失 支付等手段对部分商票进行了除权;对涉诉的商票积极进行应诉,并将积极向票据上记载的收款 人进行追偿。截至报告日,已回收并进行作废处理 16000 万元,法院宣告挂失止付 4000 万元,善 意第三方向法院提起诉讼 4940 万元(胜诉 200 万元),已过主张票据权利时效 45900 元。目前除 已被起诉的 4940 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剩余商票已无需进行财务处理。公司对败诉的 3200 万元商 票,因开出时无真实贸易关系,已向法院起诉票据票面记载的收款人进行追偿,以使本公司利益 不受损失。(《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本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进行清理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7-013))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因对武汉晋昌源经贸有限公司、天津晟普祥商贸有限公司担保 33,100 万元和 5,000 万元, 被起诉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均被要求清偿担保本金及利息,目前 二起案件处于审理阶段,败诉的可能性较大,预计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 公司未清偿的银行逾期借款及民间逾期借贷本金及利息达到 60,941 万元、账外开具商业承兑 汇票败诉欠款本金及利息 5,658 万元,不断增加的财务利息导致公司的经营净利润为亏损的可能 性增加,同时部分子公司业务处于停滞状态,由于日常经营业务无法弥补财务利息造成的亏损, 预测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继续为亏损。 公司名称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方项 日期 2017 年 4 月 27 日 10 / 21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7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59,604.31 2,363,965.3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06,031,750.00 250,000,000.00 应收账款 182,290,962.01 预付款项 520,060,654.03 321,125,168.6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0,261,938.9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4,288,437.33 49,171,502.8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831,540,445.67 855,213,537.8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20,000.00 1,22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4,705,452.33 14,705,452.33 投资性房地产 50,708,045.79 69,808,430.14 固定资产 1,721,855.81 1,761,770.00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11 / 21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406.53 5,232.73 开发支出 商誉 223,286.01 223,286.01 长期待摊费用 169,821.83 188,178.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8,788.33 278,788.3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69,031,656.63 88,191,138.07 资产总计 900,572,102.30 943,404,675.9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75,849,345.24 219,099,345.24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35,611,351.68 12,982,952.83 预收款项 54,197,540.96 55,862,737.3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578,165.66 2,506,459.95 应交税费 20,691,617.45 13,968,845.99 应付利息 106,488,040.31 97,414,979.41 应付股利 1,265,460.00 1,265,460.00 其他应付款 205,803,995.06 272,868,829.56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99,999,992.46 99,999,992.46 流动负债合计 702,485,508.82 775,969,602.7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12 / 21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437,021,429.83 83,822,123.49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321.00 355.2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37,021,750.83 83,822,478.69 负债合计 1,139,507,259.65 859,792,081.4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36,441,600.00 336,441,6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19,290,712.51 219,290,712.5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58,660,627.29 58,660,627.2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861,943,272.16 -539,732,170.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47,550,332.36 74,660,769.70 少数股东权益 8,615,175.01 8,951,824.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8,935,157.35 83,612,594.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00,572,102.30 943,404,675.93 法定代表人:方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项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7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98,303.34 762,563.1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93,929.64 693,090.64 应收利息 13 / 21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870,953,787.61 841,857,999.88 存货 46,763.19 47,288.1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871,692,783.78 843,360,941.8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20,000.00 1,22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17,163,590.14 117,163,590.14 投资性房地产 50,708,045.79 69,808,430.14 固定资产 522,843.67 538,852.54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69,821.83 188,178.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9,784,301.43 188,919,051.35 资产总计 1,041,477,085.21 1,032,279,993.1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9,750,000.00 123,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5,733,551.34 7,751,677.81 应付职工薪酬 552,746.07 491,065.12 应交税费 12,624,119.05 12,462,625.07 应付利息 73,516,008.13 69,132,912.98 应付股利 1,265,460.00 1,265,460.00 其他应付款 332,336,458.14 319,131,438.6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 / 21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其他流动负债 99,999,992.46 99,999,992.46 流动负债合计 605,778,335.19 633,235,172.0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437,021,429.83 83,822,123.49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37,021,429.83 83,822,123.49 负债合计 1,042,799,765.02 717,057,295.5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36,441,600.00 336,441,6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5,318,795.25 35,318,795.2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7,995,681.14 37,995,681.14 未分配利润 -411,078,756.20 -94,533,378.7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22,679.81 315,222,697.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41,477,085.21 1,032,279,993.19 法定代表人:方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项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峰 合并利润表 2017 年 1—3 月 编制单位: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178,117,717.91 164,369,827.19 其中:营业收入 178,117,717.91 164,369,827.1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15 / 21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73,353,188.42 173,216,854.86 其中:营业成本 175,123,056.71 160,129,214.0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53,096.81 261,233.80 销售费用 1,925,800.07 1,594,899.39 管理费用 3,841,442.76 4,287,782.25 财务费用 9,822,278.78 6,943,725.33 资产减值损失 -17,412,486.7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6,001,369.4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0,765,898.97 -8,847,027.67 加:营业外收入 32,059.13 32,376.2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353,269,892.46 12,638.1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22,471,934.36 -8,827,289.60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22,471,934.36 -8,827,289.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22,135,284.62 -8,729,369.03 少数股东损益 -336,649.74 -97,920.5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16 / 21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22,471,934.36 -8,827,289.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22,135,284.62 -8,729,369.0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36,649.74 -97,920.5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575 -0.0259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575 -0.0259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 的净利润为: 0 元。 法定代表人:方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项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峰 母公司利润表 2017 年 1—3 月 编制单位: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3,301,167.87 3,972,921.94 减:营业成本 804,485.75 796,685.75 税金及附加 25,546.03 218,354.16 销售费用 1,484,970.22 1,572,439.80 管理费用 2,656,728.58 2,543,062.51 财务费用 5,121,153.18 5,575,091.71 资产减值损失 -17,412,486.7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6,001,369.4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6,622,140.30 -6,732,711.99 加:营业外收入 31,838.57 11,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353,199,356.34 12,236.1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7 / 21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16,545,377.47 -6,733,948.14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16,545,377.47 -6,733,948.1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316,545,377.47 -6,733,948.1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方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项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7 年 1—3 月 编制单位: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23,037,631.64 7,551,426.3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8 / 21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23,160.61 3,962,220.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5,760,792.25 11,513,646.7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20,061,497.95 5,471,168.0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396,180.05 2,079,995.4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27,504.47 396,781.5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279,970.81 5,939,273.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6,965,153.28 13,887,218.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4,361.03 -2,373,572.1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6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260,000.00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0,000.00 19 / 21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04,361.03 -2,113,572.1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77,556.8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04,361.03 663,984.69 法定代表人:方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项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7 年 1—3 月 编制单位: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75,193.45 1,367,252.94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82,094.21 2,208,529.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57,287.66 3,575,782.4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65,423.79 1,255,670.79 支付的各项税费 385,255.47 240,003.9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70,868.19 3,828,521.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21,547.45 5,324,196.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4,259.79 -1,748,414.0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20 / 21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4,259.79 -1,748,414.0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79,714.2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4,259.79 231,300.20 法定代表人:方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项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峰 4.2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21 /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