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 0 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召开时间: 二 0 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2012 年 5 月 11 日) 1、审议修改《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公司向中国银行驻马店分行申请 4 亿元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议案一 审议修改《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变更公司营业执照,现需修改公司章程如下: 原章程第十八条为: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42,000 万股,发起 人持有 30,00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71.43%。其中,河南省天方药业集团公 司 298,721,63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71.12%;驻马店市液化公司 301,386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72%;驻马店市佳梦燃气具有限公司 301,386 股,占公司 股本总额的 0.072%;驻马店市飞龙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301,386 股,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 0.072%;驻马店市第一造纸厂 374,20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89%。 经国务院国资委【2005】1492 号文件、中国商务部【2006】64 号文件的批 准,河南省天方药业集团公司向住友商事株式会社转让 67,200,000 股,占公司 股本总额的 16%;向住友商事(中国)有限公司转让 16,800,000 股,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4%。股权转让后,河南省天方药业集团公司持有公司 214,721,638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1.12%。 2006 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该方案实施后,第一大股东河南省天方药业集团公司持有 182,853,625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3.54%;第二大股东住友商事株式会社持有 67,20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6%;第三大股东住友商事(中国)有限公司持有 16,8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其他股东持有公司 153,146,375 股,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 36.46%。 现修改为: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42,000 万股,发起人持有 30,00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71.43%。其中,河南省天方药业集团公司 298,721,63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71.12%;驻马店市液化公司 301,386 股,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 0.072%;驻马店市佳梦燃气具有限公司 301,386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72%;驻马店市飞龙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301,386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72%;驻马店市第一造纸厂 374,20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89%。 经国务院国资委【2005】1492 号文件、中国商务部【2006】64 号文件的批 准,河南省天方药业集团公司向住友商事株式会社转让 67,200,000 股,占公司 股本总额的 16%;向住友商事(中国)有限公司转让 16,800,000 股,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4%。股权转让后,河南省天方药业集团公司持有公司 214,721,638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1.12%。 2006 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该方案实施后,第一大股东河南省天方药业集团公司持有 182,853,625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3.54%;第二大股东住友商事株式会社持有 67,20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6%;第三大股东住友商事(中国)有限公司持有 16,8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其他股东持有公司 153,146,375 股,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 36.46%。 2007 年公司限售股份陆续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公司股东陆续出售公司股份。 其中,第一大股东河南省天方药业集团公司(2008 年更名为通用天方药业集团 有限公司)出售公司股份 16,5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93%;第二大股 东住友商事株式会社出售 67,2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6%;第三大股东 住友商事(中国)有限公司出售 16,8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通用天方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66,353,62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9.61%;其他股东持有 253,646,375 股,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 60.39%。 本议案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5 月 11 日 议案二 审议公司向中国银行驻马店分行 申请 4 亿元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特向中国银行驻马店分行申请总额为 4 亿 元银行综合授信业务,该项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由通用天方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我公司部分厂房、土地进行抵押。为此,董事会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给予如下授权: 1、同意在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向中国银行驻马店分行申请总额 为 4 亿元银行综合授信业务。 2、授权董事会为上述业务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本议案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