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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昌鱼: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ST昌鱼           编号:2019-004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18年10月26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关于股份回购条款的修订事项和中国证监会于
 2018年9月30日正式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9
 年4月17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
 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现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可以依照法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公司股
                                   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
     (二)要约方式;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1
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   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
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   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
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
                                     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的地点为:公司总部。                 公司总部。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 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
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 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
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 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出席。
      以网络或其他方式东参加股东大
会的股东身份的确定,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或上海
证券交易所提供股东名册为依据。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
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 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
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 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履行董事职务。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务。                                 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 1/2。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 工作;
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资方案;                            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方案、决算方案;                    损方案;
                                                                              2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和弥补亏损方案;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
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 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具体内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 容如下:
案;                                    1、收购、出售资产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1)按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评
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 估报告或验资报告,收购、出售资产的资产总
保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值 10%以上,
    1、收购、出售资产达到以下标准 50 %以下;
之一的:                                (2)被收购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的绝
    (1)按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 对值(按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占公
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收购、出 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 10%
售资产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以上、50%以下;被收购资产的净利润或亏损或
审计的总资产值 10%以上,50 %以下; 无法计算的,则本项不适用;收购企业所有者
    (2)被收购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 权益的,被收购企业的净利润或亏损值以与这
亏损的绝对值(按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 部分产权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值计算;
务报告),占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净      (3)被出售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的绝
利润或亏损绝对值 10%以上、50%以下;对值或该项交易行为所产生的利润或亏损绝对
被收购资产的净利润或亏损或无法计 额占上市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净利润或亏损
算的,则本项不适用;收购企业所有者 绝对值的 10%以上、50%以下,且绝对金额在 100
权益的,被收购企业的净利润或亏损值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被出售资产的净利
以与这部分产权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 润或亏损值无法计算的,则本项不适用;出售
值计算;                            企业所有者权益的,被出售企业的净利润或亏
    (3)被出售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 损值以与这部分产权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值计
亏损的绝对值或该项交易行为所产生 算;
的利润或亏损绝对额占上市公司经审        (4)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金额(承担债
计的上一年度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的 务、费用等应当一并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10%以上、50%以下,且绝对金额在 100 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10%以上、50%以下。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被出售资         2、借贷、委托经营、受托经营、委托理财、
产的净利润或亏损值无法计算的,则本 赠与、承包、租赁、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项不适用;出售企业所有者权益的,被 与他人共同经营的资产所涉及数额达到收购、
出售企业的净利润或亏损值以与这部 出售资产标准的,比照执行。
分产权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值计算;          3、关联交易涉及的金额达下列情形的:
    (4)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金额         公司与其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
(承担债务、费用等应当一并计算)占 300 万元以上,3000 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经审计净资产的 0.5%至 5%之间的。
10%以上、50%以下。                      董事会在上述权限内可以授权总经经理行
      2、借贷、委托经营、受托经营、 使部分职权,具体内容由《经理工作细则》规
委托理财、赠与、承包、租赁、资产抵 定。
押及其他担保事项、与他人共同经营的      在本条规定权限以上的,由公司股东大会审
资产所涉及数额达到收购、出售资产标 议决定;权限以下的,由董事长决定。
准的,比照执行。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3、关联交易涉及的金额达下列情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
形的:                              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
                                                                              3
      公司与其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总额在 300 万元以上,3000 万元以下,项和奖惩事项;
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 0.5%至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之间的。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董事会在上述权限内可以授权总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经经理行使部分职权,具体内容由《经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
理工作细则》规定。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在本条规定权限以上的,由公司股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
东大会审议决定;权限以下的,由董事 理的工作;
长决定。                            (十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
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
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 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
项;                                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度;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
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
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
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 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
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 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条款修订尚需
 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