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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昌鱼: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业绩预告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2022-01-29  

                        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ST 昌鱼           公告编号:2022-004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北武昌鱼股份
   有限公司有关业绩预告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发来的《关于对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业绩
预告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09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
函》的全文内容如下: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8 日,你公司提交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称,2021 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 11,000 万元,扣除后为 10,600 万元,扣非前后净利润分别为-2,850 万
元、-3,450 万元。鉴于公司 2021 年财务数据对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具有重大影
响,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
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请公司结合大豆委托加工业务的商业模式、经营情况、销售合同条
款,说明各类收入的确认政策和依据,是否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确认收
入的情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请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
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
除》)相关规定,说明 2021 年度大幅新增大豆委托加工业务的客户和供应商的
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成立时间、开始合作时间、历史沿革、主要财务状
况、涉及细分产品、交易时间、交易金额、截至期末的结算情况等,充分说明
相关业务收入是否属于《营业收入扣除》规定的:“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
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请公司补充披露大豆委托加工业务前五名客户及供应商名称、销售及
采购金额、占比、产品名称及类型、结算周期及方式、应收应付情况、货物流
转情况等,并说明公司与前五名供应商、客户及其最终销售客户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往来,前五名供应商、客户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存在业务往来或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并说明
是否符合《营业收入扣除》规定的:“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
交易产生的收入。”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四、请公司补充披露大豆委托加工业务是否具有完整的投入、加工处理过
程和产出能力,是否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以及所产生的收入;该项业务模
式下公司能否对产品或服务提供加工或转换活动,从而实现产品或服务的价值
提升;该项业务是否对客户、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等情
况,充分说明相关业务收入是否属于《营业收入扣除》规定的:“未形成或难以
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五、请公司逐条对照《营业收入扣除》有关规定,说明公司相关业务是否
为新增贸易业务、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
实质的情形。请公司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终止上市风险。
    六、公司公告称,2021 年年审会计师拟辞任,请说明辞任会计师相关情
况,包括名称、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等;会计师辞任前
已开展审计工作情况;会计师辞任的具体原因,若与前任会计师在工作安排、收
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请详细说明有关情况。
    七、你公司应高度重视公司 2021 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尽快聘请年审
会计师并积极配合, 按期对外披露年度报告, 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年审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保持合理的职业怀
疑,制定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及程序,详细记录相关事项, 严格履
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发表恰当的审计结论,并对公司收入扣除情况审慎发表专
项意见。
    八、若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对营业收入予以扣除,规避终止上市情形,我部
将在公司 2021 年年报披露后,及时提请启动现场检查等监管措施,并对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如根据最终现场检查结果,公司扣除相关影响后,
触及终止上市情形,本所将依法依规对公司做出终止上市的决定。请公司充分
提示相关风险。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将本函对外披露, 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回复。 你公
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 按时落实本函的要求, 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权益。


    对于《问询函》所提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将尽快组织相关各方按照《问
询函》的要求,核实相关情况,准备回复文件,并按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