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可使公司会计政策更加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下接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黎 明 张 运 文守逊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