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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港:关于对重庆港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23-01-17  

                                       关于对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
                       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提交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阅屈宏、刘世斌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屈宏、
刘世斌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屈宏、刘世斌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同意聘请屈宏和刘世斌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中屈宏同时兼任
董事会秘书职务。
    (下接签字页)
   此页为《关于对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黎 明            张   运               文守逊




                                       2023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