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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港:重庆港关于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3-25  

                            股票代码:600279        股票简称:重庆港    公告编号:临 2023-014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

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

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6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

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

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26 人,其中合伙人 166 人,注册会计师 94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18.63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

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6.3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6.35 亿元。2021 年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客户 197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58.71 亿元,收费总额 2.48 亿

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

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先利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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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验,承办过远达环保等上市公司,以及四联交通、渝欧股份、高速传媒等证

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晓龙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峻岭能源、威

诺克、德尔科技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合伙人李洪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

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

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

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3 年拟定审计费用 94.50 万元,包括财务审计费用为 69.50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与 2022 年审计费用相同。定价原则为参照市场公

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评估,大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

作中,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

意见。经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3 年度继续

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审计委

员会审核了审计费用的相关条款,公司实际支付的审计费用与公司对外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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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相符合。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 2023 年度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

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资质与经验,在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认真履

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客观、独立

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公

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 2023 年度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资质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

求。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为 69.50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共计 94.50 万元人民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三)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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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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