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关于资金被扣划的公告2018-09-14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 信通 公告编号:临 2018-077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被扣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被扣划金额:48,801,285.78 元
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将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决定启动追偿程序向上海申衡商贸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进行追偿。
一、诉讼情况概述:
1、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与天津溢美商业保理有
限公司(原天津溢美国际保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天津溢美商业保理有限公
司)、上海申衡商贸有限公司、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理合同纠纷一案,公
司已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8)津民终 182 号
的民事判决书,并于 2018 年 9 月 6 日收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8)津
02 执 675 号《执行裁定书》。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8 日、2018 年 3 月 14 日、7 月 23
日和 9 月 10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亿阳信通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
061)、《亿阳信通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23)、
《亿阳信通关于涉诉事项二审判决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61)以及
《亿阳信通关于收到涉诉事项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74)。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2 日接到银行通知,依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18)津 02 执 675 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天津市第
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从公司帐户扣划 48,801,285.78 元。
二、特别说明
1、公司对二审判决结果不服,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已被扣划金额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3、公司决定启动追偿程序向上海申衡商贸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进行追偿。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