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独立董事关于选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意见2018-11-15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聘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意见
作为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范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
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拟审议的《关于选聘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并在与公司拟聘用的年审会计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后,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发表如下事前审核意见:
因控股股东债务纠纷给公司带来的困境,公司已经向人民法院提
出了司法重整申请,为了确保重整工作有序地进行,保证 2018 年度
年审工作顺利开展,有效地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议
案内容,同时提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华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候选机构在公司董事会上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
陈晋蓉、万碧玉、杨放春、戴建平
2018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