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01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 信通 公告编号:临 2018-117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11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 99 号 B 座 2232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23,786,8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5.4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曲飞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8 人,独立董事戴建平先生、万碧玉先生,董事宋
俊德先生因其他公务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方圆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公司高管人员及北京大成(上海)
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聘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22,759,372 99.54 1,027,444 0.46 0 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以 99.54%的赞成票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邱锫、杨礼中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
资格、本次股东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