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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信通: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2019-02-28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 信通          公告编号:临 2019-018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为第二被告
        涉案金额:5350万元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将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结果,该判
        决尚未生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情况概述:
     西安品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博公司”)诉亿阳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信
通”或“公司”)及邓伟借款合同纠纷案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并已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未当庭宣判。


    二、诉讼的主要内容:
    品博公司的诉讼请求:
    1、亿阳集团向品博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0万元和利息138万元(暂计至2017
年10月31日);
    2、亿阳集团向品博公司支付违约金35万元(暂计至2017年10月31日);
    3、亿阳信通在亿阳集团逾期未履行第1、2项诉讼请求下的还款义务的情况
下,向品博公司履行商业承兑汇票回购义务并支付商业承兑汇票回购款5350万元;
    4、邓伟就亿阳集团在第1、2项诉讼请求下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亿阳集团、亿阳信通及邓伟承担案件受理费、律师费、担保费等诉讼费
用。


    三、一审判决的主要结论:
    日前,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文书号为(2017)粤03民初2414
号的判决书,主要判决结论如下:
    1、亿阳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向品博公司偿还借款本金4998万元
及利息(以4998万元为本金,按年利率14%,从2017年8月22日起,计至还清之日
止);
    2、亿阳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向品博公司支付违约金(以4998万
元为本金,按年利率10%,从2017年10月25日起,计至还清之日止);
    3、若亿阳集团未能履行上述第一、二项支付义务,被告亿阳信通应履行十
七张商业承兑汇票回购义务,向品博公司支付回购款,回购款以5350万元为限;
    4、邓伟就亿阳集团上述第1、2项债务对品博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驳回品博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上述付款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
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亿阳集团、亿阳信通、邓伟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特别说明:
    1、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将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结果,该判决尚未生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
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2018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人民法院
申请重整的议案》,将通过启动司法保护措施,保护公司资产安全,恢复公司资
金的流动性、正常履约能力、可持续经营能力和公司原有的价值,保护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重整申请。


    公司正在积极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将
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