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 信通 公告编号:临 2019-039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暂缓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暂缓实施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6〕77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12.94万股,每股发行价17.065元,共 募集资金111,143.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9,587.29万元。上述资 金于2016年9月27日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 (2016)第230ZC0588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设 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智慧城市建设项目 40,000.00 40,000.00 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2 行业大数据分析与运营项目 30,000.00 30,000.00 3 云安全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10,000.00 10,000.00 4 网络优化智能平台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5 区域创新应用工场建设项目 15,000.00 15,0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374.22 15,205.44 合计 115,374.22 115,205.44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 调整后承诺 截至 2018 年末投入金额 项目名称 号 总额 集资金额 投资金额 累计投入 其中,专户支出 1 智慧城市建设项目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9,451.09 — 2 行业大数据分析与运营项目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14,575.54 13,083.79 3 云安全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9,351.90 7,631.80 4 网络优化智能平台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5,000.00 1,941.80 1,696.40 5 区域创新应用工场建设项目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12,499.27 10,522.55 6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374.22 11,143.30 9,587.29 — — 合计 115,374.22 111,143.30 109,587.29 47,819.59 32,934.54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累计支出47,819.59万元,其中 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934.54万元(差额14,885.05万元为自有资金已实 际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但因为募资专户被冻结,尚未完成自募集资金专户向自有 账户的划转),因司法扣划减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880.13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72,429.41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收入累计656.79万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原因 (一)暂缓实施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2017年下半年以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因涉及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的诉讼纠纷陆 续被人民法院申请资金冻结,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被全部冻结。上述募集资金专户 2 冻结事项导致公司不能使用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因此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造成不利影响,募集资金投入受限。为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在2017 年度以部分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但由于公司因上述司法冻结而存在募集资金专 户之外的账户冻结事宜,公司生产经营受到较大的负面影响,故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受到一定限制。2018年度未能继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资 金投入。前述情况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继续按期建设实施。 公司正与各方加强沟通,积极应诉,采取法律手段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 前述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暂缓实施,待募集资金使用具 备条件时再行实施。 (二)暂缓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暂缓实施的进度调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等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暂缓实施可能导致项目建设错过 市场发展的黄金时间,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效果,进而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将通过科学合理地调度生产,努力保证公司生产经 营的正常需求;同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力争尽快解决与控股股东的债务及法律 纠纷,尽早恢复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尽早恢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进程。 五、专项意见说明 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 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募投项目待募集资金使 用具备条件时再行实施。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 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因此,我们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事项表 示同意。 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 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暂缓实施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相关要求。保荐人查阅了募投项目相关资料,审阅了公司相关董事会议案、 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及相关会议决议和公告文件,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交流, 了解了暂缓实施的原因。国信证券对公司本次暂缓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国信证券提请公司积极敦促控股股东推进破产重整、尽早解决所面临的诉讼纠 纷,尽早解除募集资金使用受限的状态,尽早恢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程。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