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2019-05-25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 信通 公告编号:临 2018-052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
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77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
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
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
解,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年报审计意见
1. 公司 2017 年和 2018 年分别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和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2018 年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是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
应收款中包括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或控股股东)4.69 亿元,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会计师无法就该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以及公司确认的减
值准备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公司在年报中披露,亿阳集团承诺尽快筹措
资金偿还相关欠款,同时用其所拥有的美国干细胞资产作为上述还款的担保保
证。请公司(1)说明上述 4.69 亿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及坏账准
备的确定依据,并全面核实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资金占用情形;(2)请公司结
合干细胞资产情况及相关保证安排,评估并说明亿阳集团上述偿还资金的承诺是
否具有可行性,并披露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保障措施及相关进展情况,请公司
自查前期是否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3)请会计师说明就 2018 年认定保留
1
意见涉及事项所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以及相关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
影响不广泛的依据,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
(4)除其他应收款事项外,请会计师说明 2017 年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对本年
度财务报表是否已不存在广泛影响,前期未能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导致审计
范围受限的相关因素是否已经消除,请说明就前述事项所履行的审计程序、获取
的审计证据以及相关会计处理。
2. 公司 2018 年审计报告中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
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请公司(1)结合订单
获取能力、核心研发团队稳定性、客户关系维系等事项说明当前是否面临经营恶
化的状况、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可能性及相关应对措施;(2)请会计师说明认为
公司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但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仍是以持续经营为假
设的合理性。
3. 公司 2018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显示,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
陷,被出具否定意见,主要系公司对亿阳集团 4.69 亿元其他应收款已全额计提
减值准备,而未分析该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并按照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此重大缺陷影响财务报表中
其他应收款的计价,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失效。请公司(1)补充
披露前期内部控制流程中的具体缺陷,并逐一明确对相关缺陷的控制程序、已执
行或拟执行的整改措施;(2)核实是否在其他环节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请年
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关于公司经营情况
4. 年报披露,公司主营业务是为电信运营商以及能源、医疗、交通、政府
等行业提供信息化支撑系统建设与服务,其中通信运营商网管系统业务为公司的
传统业务。请公司(1)根据业务分类列示近三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
率、经营利润率及相关变动情况,并列示前五大客户名称及销售内容;(2)根据
业务分类说明相关业务模式,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模式、销售模式、盈利模式、结
算模式等,并说明细分行业的规模、竞争格局等情况。
5. 年报披露,报告期公司“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为 9.07 亿
元,占比为 72.33%,同比增长 18.89%;毛利率高达 72.26%,较去年同期减少
2
10.66 个百分点。(1)请公司结合相关业务的盈利模式、收入确认及成本结转方
式,说明毛利率水平及变动的原因与合理性,并说明是否显著异于同行业可比公
司数据;(2)年报披露,报告期公司基本账户被冻结,对传统业务的规模扩大和
新业务的拓展产生影响。请公司结合基本账户被冻结等情况说明报告期上述业务
收入同比实现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3)请公司披露近三年“技术开发与服务”
相关在手订单及已签约销售额情况,并说明公司是否具有实际的履约能力。
6. 年报披露,公司技术开发与服务的成本构成项目主要为外包服务采购,
本期金额为 2.52 亿元,同比增长 93.13%。请公司披露(1)近三年外包服务采购
金额排名前五的供应商的名称、金额及占比、采购内容、结算方式及付款时点等,
说明上述供应商是否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与其存在持股关系、业务
往来、投资合作等关系的相关方;(2)说明报告期公司外包服务采购金额同比增
长较快的原因。
7. 年报披露,报告期公司研发投入合计为 2.84 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
为 22.62%,其中费用化投入为 2.65 亿元,资本化投入为 1866.9 万元,资本化比
重为 6.58%,与公司以前年度数据差异较大;报告期公司管理费用为 4.12 亿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32.85%。请公司(1)披露报告期研发投入及资本化比重较前
期变化较大的原因,如系相关会计处理方式变化所致,请按统一口径披露近三年
的研发投入数据,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说明上述数据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
据及合理性;(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管理费用占比较高的原因
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8. 年报披露,2018 年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 5.01 亿元,占总资产比重
18.47%。其中账龄在 3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08 亿元,100%计提减值
准备,且 2017 年年报披露,公司形成 3 年以上应收款主要系部分项目完工后需
预留一部分项目尾款作为质保金,以保障未来 2-5 年的项目质量,具有合理性。
请公司(1)核实“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相关披露
信息的准确性,如披露有误需做相应更正;(2)请公司结合近三年应收账款的款
项性质、业务背景及收回情况说明对 3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按照 100%计提坏账准
备是否具有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9. 年报披露,报告期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6.98 亿元,其中包括亿阳
3
集团 4.69 亿元其他应收款项,已按 100%计提减值;其他 2.29 亿元其他应收款按
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其中 3 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按 100%计提坏账准备。
请公司结合近三年其他应收款的款项性质、业务背景及收回情况说明对 3 年以上
的其他应收款按照 100%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具有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
意见。
三、其他事项
10. 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因担保、诉讼事项本年计提了 13.19 亿元预计
负债,该预计负债的计提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成果、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请补充披露(1)上述对外担保的担保范围、担保金额及其担保方式,自查是否
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担保事项,并列示因前述担保事项产生的相关诉讼及进展情
况;(2)分别针对所有未决诉讼及仲裁,列表说明个案计提比例及计提依据,并
说明前述计提比例及计提依据是否充分、适当;(3)补充披露债权人情况,并说
明是否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与其存在持股关系、业务往来、投资合
作等关系的相关方。请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11. 年报披露,2017 年度公司因智能交通业务收入、成本确认不准确,本期
根据验收资料进行追溯调整 2017 年度利润表及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
调增营业收入 2414.12 万元,调增营业成本 2656.76 万元,调减期初留存收益
354.94 万元。请公司(1)认真核查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所涉及的具体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差错调整的交易背景、对象及其关联关系、会计差错发生的时
点、发生差错的具体原因和责任人等,并说明上述营业收入大于营业成本的原因;
(2)充分核实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否涉及对 2017 年度以外的以前年度财务报表
更正事项,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或调整事项。请年审
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12. 年报披露,报告期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 0,与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
期变动情况期末余额不一致。请公司核实相关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如披露有误需
做相应更正。
13. 年报披露,报告期公司分部营业利润分别为计算机与通信分部-12.12 亿
元、智能交通分部-2.49 亿元、电子商务分部-145 万元,合计为-14.62 亿元。请
公司核实相关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如披露有误需做相应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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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
或因特殊原因确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5 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之前,
回复上述事项并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的修订。”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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