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关于涉诉事项二审判决的公告2019-06-01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 信通 公告编号:临 2019-056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事项二审判决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被告人;二审上诉人
涉案金额:借款本金人民币 4,000 万元;借款利息、逾期罚息、案件受
理费、保全费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免除了公司
因连带责任担保而引起的偿债风险,对公司的本期利润将产生一定正面
影响。
一、诉讼情况概述: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阳信通”)因与李强保
证合同纠纷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文书号为(2017)京 0108 民初
49922 号的《民事判决书》,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
院”)提起上诉。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亿阳信通关于涉
诉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19)。
二、二审判决的主要内容:
日前,公司收到北京市一中院文书号为(2019)京 01 民终 4630 号的民事判
决书,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二审判决的主要结论:
1、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7)京 0108 民初 49922 号民事判决;
2、驳回李强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二审案件受理费由李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判决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免除了公司因连带责任担保而引起的偿债风险,对
公司本期利润将产生一定正面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