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关于新增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2019-10-17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 信通 公告编号:临 2019-090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案件所属的仲裁阶段:申请仲裁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 新增涉案金额:2,061.3 万元
4.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仲裁案件尚未审结,公司暂
时无法判断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直接负面影响。
一、本次仲裁申请的基本情况:
日前,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阳信通”)收到以
下仲裁申请书:
申请日期:2019 年 9 月 18 日
仲裁机构名称:北京仲裁委员会
仲裁机构所在地:中国北京
申请人:北京晟昊宏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昊宏翔公司”)
被申请人: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二、仲裁请求:
1、亿阳信通支付货款 1,761.8 万元,违约金 299.5 万元(暂计至 2019 年 8
月 29 日);
2、全部仲裁费用由亿阳信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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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人的事实及理由
亿阳信通于 2014 年 11 月 24 日中标内蒙古高速公路监控、通信、收费联网
系统建设工程,晟昊宏翔公司为亿阳信通合作供应商。因该项目工期紧张,经晟
昊宏翔公司与亿阳信通口头协商,由其先行供货,再与亿阳信通补签供货合同。
截止 2015 年底,晟昊宏翔公司完成全部供货,进入设备调试期。2016 年 10
月 28 日,晟昊宏翔公司将其所供货设备移交并通过项目竣工验收。至此,亿阳
信通未支付任何货款。2017 年 2 月 15 日及此后,亿阳信通与晟昊宏翔公司分别
签订相关供货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确定合同总额为人民币 1,761.8 万元。
由于合同生效后,晟昊宏翔公司两次催款未果,根据合同约定,晟昊宏翔公
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损益的影响
因该仲裁事项尚未裁决,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损益的影响。
五、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因涉及控股股东债务纠纷,银行账户及资金被冻结,已经涉及公司的基
本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和一般结算账户,并且高达 9.94 亿元现金被冻结,目前
在资金调配上极其困难,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涉及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并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
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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