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2020-01-07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 信通 公告编号:临 2020-007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结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第三被告
涉案金额:租金本息3.37亿元及逾期利息、支付迟延违约金、律师费、
案件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等相关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免除
了公司的连带担保责任,对公司本期利润将产生正面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天合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国际”)诉亿阳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香港亿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亿阳”)、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阳信通”)、邓伟融资租赁合
同纠纷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17年12月立案受理。
亿阳集团、香港亿阳、亿阳信通及邓伟与天合国际达成和解,并于2019年12
月24日签署《和解协议》,并将于协议签署之日起5日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尽下简称“广东省高院”)提交该协议,由广东省高院出具调解书。
上述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18年1月27日及2019年12月31日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亿阳信
通关于新增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0)及《亿阳信通关于涉诉
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24)。
二、民事调解情况:
日前,公司收到广东省高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7)粤民初104号,
经广东省高院审查,亿阳集团、香港亿阳、亿阳信通及邓伟与天合国际签署的和
解协议符合自愿、合法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广东省高院予以确认。
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经其他法定程序送达后,即具法律效力。
三、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免除了公司的连带担保责任,对公司本期利润将
产生正面影响,最终对利润的影响数据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
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