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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信通:关于对上交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2020-03-11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 信通           公告编号:临 2020-041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交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如果 2020 年 3 月 28 日前重整投资的资金不能到位,亿阳集团重整计划
执行的难度和风险都会增大。经确认,截至本公告日,亿阳集团管理人尚未收到
相关款项(预付款 5,000 万元)。如果在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及会
计师判断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执行出现与公司相关的重大风险,可能导致公司
2019 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中非经常性损益事项的重大偏差,公司将及时对业
绩预告进行调整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9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受亿阳集团债务诉讼的影响,包括基本户在内
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部分业务的投标受到很大影响,新签约合同额下降。
由于业务发展受到影响,员工积极性受挫,人员有一定流失,项目交付受到一定
影响,新业务拓展处于缓慢停滞状态,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下滑,营业利润
出现较大亏损。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所受影响日趋严重,现金流极度紧张,曾出
现过部分员工工资暂缓发放的现象,如果近期现金流没有缓解,可能会影响公司
全员工资发放。
     鉴于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以及连续两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 条第(一)
项和第(二)项的规定,如果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期末净资产仍然
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在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暂停上市。



                                     1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收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更正等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上证公函【2020】0217 号),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回复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更正事项影响重大,根据公告,由此公司预计 2019
年度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母净利润为 17.69 亿元到 18.17 亿元。公司对上述
重要事项的会计处理负有会计责任。你公司应当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审慎判断相关事项的会计处理,充分评估相关事项的影响,保证
年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说明】
      公司将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审慎判断相关事项的会计
处理,充分评估相关事项的影响,保证年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提示有关风险。
      截至公司 2019 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披露日(2020 年 3 月 3 日),根据
被法院裁定批准的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
案,公司对以下涉诉及担保事项的预计负债计提比例进行了调整,原计提比例为
50%或 100%,现在调整为不计提预计负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涉诉及担保     本次业绩预告更正
 序号                  起诉方
                                                金额本金     冲回预计负债金额

  1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700.00             2,850.00

  2      汇钱途(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045.46             3,022.73

  3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            25,000.00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
  4                                              20,000.00            20,000.00
         省分公司
  5      北京天有美业咨询有限公司                13,000.00             6,500.00

  6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40,000.00            20,000.00

  7      汇钱途(厦门)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3,600.00             3,600.00

  8      李强                                     4,000.00             2,000.00

  9      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5,000.00             2,500.00

                                          2
                                                涉诉及担保     本次业绩预告更正
 序号                  起诉方
                                                  金额本金     冲回预计负债金额

  10     上海弢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8.00                 34.00

  11     德清鑫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             5,000.00

  12     乐赚财富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0,000.00             5,000.00

  13     天合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2,800.00            16,400.00

  14     上海点荣金融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055.00             1,527.50

  15     亚美斯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3,000.00             3,000.00

  16     吉林柳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10,000.00

  17     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8,500.00             8,500.00

  18     西安品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             5,000.00
         哈尔滨市道里区盛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
  19                                                4,000.00             4,000.00
         公司
  20     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6,868.00             6,868.00

  21     罗莉莉                                     9,700.00             9,700.00

  22     上海寰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000.00             3,000.00

  23     鞍山市天水物资有限公司                    16,665.83             8,332.92

  24     福建平潭惠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0            15,000.00

  25     上海信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000.00             2,000.00

  26     大通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9,365.24             4,682.62

  27     乐赚财富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4,500.00             2,250.00

  28     中投鼎盛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10,204.70            10,204.70

  29     张翠                                       3,000.00             1,500.00

  30     周华峰                                     6,200.00             3,100.00

  31     未诉担保                                  26,050.00            14,525.00

         合计:                                   391,322.23           225,097.47


       受 2019 年已生效判决案件利息、罚息、诉讼费等调整的影响(具体起诉方
包括:崔宏晔、北京天元天润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华地恒基房地产有限公司、德
                                        3
润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纳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海润国际并
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光宇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调整了相关案件
预计负债计提金额。以上综合测算,由涉诉及担保相关事项预计负债计提比例调
整所导致的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对公司 2019 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的影响金额为
20.32 亿元。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 日披露的《2019 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系基于法
院已裁定批准的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所进行的更正,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审计。
如果在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及会计师判断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
执行出现与公司相关的重大风险,可能导致公司 2019 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中
非经常性损益事项的重大偏差,公司将及时对业绩预告进行调整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2020 年 3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司收到最高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 1603 号,判决结果为公司对亿阳集
团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 50%赔偿责任,该判决结果将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负面影
响,公司将根据判决结果及时调整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中该涉诉事项预计负债的计
提比例和相关财务数据。
    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中的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具体准确
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19 年年报为准。公司 2019 年年报的
预约披露日期为 2020 年 4 月 29 日。
    鉴于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以及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 条第(一)
项和第(二)项的规定,如果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期末净资产仍然
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在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暂停上市。


    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具有审计责任。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应当严格遵
守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有关内容,对相关风险事项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并准
确识别相关错报类型及是否认定为特别风险,制定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审
计计划及程序,详细记录相关事项,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发表恰当的
审计结论。特别是谨慎判断法院裁定的控股股东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对公司
                                      4
2019 年度业绩的具体影响,确保对涉诉及担保事项计提预计负债转回的会计处
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保证相关判断依据和理由充分合理。
【回复说明】
    公司年审会计师于 2020 年 3 月 3 日出具了《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度业绩盈利预审计专项说明》,主要内容为:“截止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我们
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的审
计意见尚未形成。仅就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我们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取的
审计证据而言,我们尚未发现任何迹象表明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 日报送的《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中所披
露信息的相关依据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随着审计的进行,
我们可能获得新的或者进一步的审计程序,由此可能导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业
绩预告存在差异。”
    经与会计师沟通,会计师承诺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有关内容,对相
关风险事项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并准确识别相关错报类型及是否认定为特别风
险,制定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及程序,详细记录相关事项,严格履
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发表恰当的审计结论。特别是谨慎判断法院裁定的控股股
东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对公司 2019 年度业绩的具体影响,确保对涉诉及担保
事项计提预计负债转回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保证相关
判断依据和理由充分合理。


    三、公司披露称,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的执行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
人变更,并且可能涉及到公司被全面要约收购。请公司和重整投资人尽快核实
控制权状态和变动情况,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说明】
    经与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确认,亿阳集团在管理人监督下,正在积极推动重整
计划的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督促重整投资人尽快落实资金到位;向全体债权人发
送“关于债权受偿情况的说明”、“领受偿债资金的银行账户信息告知书”、“留债
展期安排告知书”、“转股安排告知书”、“债权人转股告知书”等有关文件;设立
债转股持股平台;与有关债权人的和解事宜等。按照相关规定,亿阳集团将及时
                                    5
告知重整进展情况。
    公司一直在与亿阳集团沟通其重整相关进展情况,督促亿阳集团严格执行重
整计划草案,并持续关注公司控制权状态和变动情况。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严
格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目前,法院已经裁定批准了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的破产重整方案。
公司应做好相关风险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充分、准确、
及时地披露相关的重要信息,并会同年审会计师及相关中介机构,对相关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进行核实。当相关交易或减值构成重大影响时,公司应
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及内部授权,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流程并及时披露。
【回复说明】
    自法院裁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的重整计划草案以来,公司一直持续
进行相关风险提示。如果发生问询函所述重大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
规定及内部授权,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流程并及时披露。


    五、重整草案后续执行可能存在重整投资人退出、债转股或引入新战略投
资者等诸多不确定性。公司应密切跟踪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破产重整事项执行进
展,如发生延期、投资人未按草案承诺安排付款或其他不确定性事项,应及时
评估影响并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说明】
    公司一直密切跟踪亿阳集团破产重整事项执行进展。根据法院已裁定批准的
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要求,如重整投资人在 2020 年 3 月 28 日前不能按重整计
划草案要求支付 7 亿元,重整投资人无条件退出。重整投资人受让的 20 亿股份
自 2020 年 3 月 29 日起按如下分配:10%用于向公司提供担保(或有)的债权人
按照债权额同比例分配;10%为拟处置财产担保对应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预留;剩
余部分向全体转股债权人同比例补充分配;如 2020 年 3 月 28 日后亿阳集团选择
重新确定战略投资人的,按照《破产法》规定的债权额和债权人数双过半表决规
则通过后实施。
    如果 3 月 28 日前重整投资的上述资金不能到位,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的
难度和风险都会增大。经确认,截至本公告日,亿阳集团管理人尚未收到相关款

                                    6
项(预付款 5,000 万元)。如果在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及会计师判
断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执行出现与公司相关的重大风险,可能导致公司 2019
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中非经常性损益事项的重大偏差,公司将及时对业绩预告
进行调整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9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受亿阳集团债务诉讼的影响,包括基本户在内的
多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部分业务的投标受到很大影响,新签约合同额下降。
由于业务发展受到影响,员工积极性受挫,人员有一定流失,项目交付受到一定
影响,新业务拓展处于缓慢停滞状态,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下滑,营业利润
出现较大亏损。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所受影响日趋严重,现金流极度紧张,曾出
现过部分员工工资暂缓发放的现象,如果近期现金流没有缓解,可能会影响公司
全员工资发放。
    根据《破产法》第九十三条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执行期间,如亿阳集团不能
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草案,其仍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公司的涉诉担
保及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均与亿阳集团密切相关,如果亿阳集团破产
清算,将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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