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重整资金未如期到账的风险提示公告2020-03-30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 信通 公告编号:临 2020-056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重整资金未如期到账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有破产清算风险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的重整资金 7 亿元未能按照重整计划草案要求于 2020
年 3 月 28 日前到账。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重整投资人需向亿阳集团投资不低于 12 亿元,其中,
6.15 亿元用于清偿亿阳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占用(或有);3.17 亿元用于
支付破产费用,清偿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及普通债权中现金清偿部分;
2.68 亿元用于支付重整执行费用、补充公司后续发展所需资金。
重整计划规定的重整资金未能如期支付,相关债权的清偿(转股及包括共益
债务、职工债权和税款债权等在内的现金清偿)及破产费用支付能否完成均存在
不确定性,亿阳集团现在仍存在重整计划不能执行,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公司净资产可能继续为负的风险
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如果出现在公司 2019 年年报披
露前亿阳集团重整计划不能执行完毕或亿阳集团破产清算的情形,公司 20.32 亿
元预计负债将不能转回。在此情况下,公司存在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
继续为负值的风险。
公司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 2019 年度业绩预告中的非经常性损益事项与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进
展及结果息息相关,具有重大不确定性。鉴于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
产为负值,以及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 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如果公司 2019 年
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期末净资产仍然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在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暂停上市。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 20.32 亿预计负债的转回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在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公司 20.32 亿预计负债的转回需以下条件
全部满足:1)以现金方式向债权人分配的偿债资金已分配至债权人指定的银行
账户,或已提存至受管理人监督的公司银行账户;2)按照重整计划规定对留债
清偿债权已经作出明确清偿安排(拟处置财产对应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除外);3)
转股债权人已经将转股债权直接通过第三方持股转为亿阳集团股份(拟处置财产
对应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除外);4)根据重整计划规定需要预留的偿债资金已划
入指定银行账户,需要预留股份划转至管理人指定第三方名下)。重整计划执行
完毕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如未能在 2019 年年报披露前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
司将无法转回 20.32 亿元预计负债。
公司全员工资无法及时发放的风险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受亿阳集团债务诉讼的影响日趋严重,现金流极度紧张,
重整资金未如期到位,公司现金流紧张状况无法缓解,已影响公司全员工资发放。
一、亿阳集团重整相关进展
根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亿
阳集团重整投资人应于 2020 年 3 月 28 日前支付重整计划规定的第一部分 7 亿元
投资款。上述资金未能于 3 月 28 日前到账。
公司多次向亿阳集团及亿阳集团管理人问询重整计划后续进展情况,现将亿
阳集团及亿阳集团管理人的回复公告如下:
(一)亿阳集团回复:
由于不可抗力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影响,截止 2020 年 3 月 28 日,亿阳集团
重整投资人上海华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图”)及其指定的第
三方或与相关方组成的联合体的首期投资款尚没有到位。
重整投资人通知本公司其依据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黑龙江省高
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冠疫情有关法律问题的政策,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亿阳
集团管理人申请延长首期付款期限。
2020 年 2 月 10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疫情防控有关法律问题答记者
问。发言人臧铁伟表示,当前我国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这一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
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
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支持企业应对疫情服务保障
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第 14 条规定:“在办理破产案件中充分考量疫情因素。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破产重整投资者招募困难或者无法制定可行重整计划草案的,
破产重整时间可适当延长。”
亿阳集团债委会于 2020 年 3 月 28 日召开会议,决定按照法院批准的重整计
划继续执行,债委会成员单位派人进驻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做好包括债转股在内
的重整计划的执行和公司后续的管理工作。重整计划已经哈尔滨市法院裁定批准,
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应当按照重整计划严格执行。
重整计划规定:“如重整投资人在 2020 年 3 月 28 日前不能支付前两笔
合计 7 亿元的,重整投资人无条件退出。重整投资人受让的 20 亿股份自 2020
年 3 月 29 日起按如下分配:10%用于向亿阳信通提供担保(或有)的债权人按照
债权额同比例分配;10%为拟处置财产担保对应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预留;剩余部
分向全体转股债权人同比例补充分配;如 2020 年 3 月 28 日后亿阳集团选择
重新确定战略投资人的,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债权额和债权人数双过半表
决规则通过后实施。”
公司将积极全力配合债委会做好重整计划执行工作,同时督促重整投资人尽
快支付重整投资款。
(二)亿阳集团管理人回复:
“2020 年 3 月 28 日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会议,由债委会主
席单位阜新银行开发区支行召集并主持,研究执行重整计划后续工作,管理人列
席会议。管理人在会上的意见是,在没有完成债转股和新的股东大会履职前,亿
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负责生产经营,并向债委会报告工作,管理人监督重
整计划执行工作。参会债权人同意管理人这一意见。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投资企业应当努力维护稳定,管理人将积极支持工作。”
二、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19 年度业绩预告中的非经常性损益事项与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进
展及结果息息相关,具有重大不确定性。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1、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有破产清算风险
2020 年 3 月 28 日前亿阳集团重整投资人未能按重整计划草案要求支付重整
计划规定的第一部分投资款 7 亿元,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的难度和风险都已增
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不能
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
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重整投资人需向亿阳集团投资不低于 12 亿元,其中,
6.15 亿元用于清偿亿阳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占用(或有);3.17 亿元用于
支付破产费用,清偿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及普通债权中现金清偿部分;
2.68 亿元用于支付重整执行费用、补充公司后续发展所需资金。
目前,重整计划规定的重整资金未能如期支付,相关债权的清偿(转股及包
括共益债务、职工债权和税款债权等在内的现金清偿)及破产费用支付能否完成
均存在不确定性,亿阳集团现在仍存在重整计划不能执行,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
的风险。
公司的涉诉及担保相关事项以及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均与亿阳
集团密切相关,如果亿阳集团破产清算,将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 2019 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存在不确定性
2020 年 2 月 29 日,哈尔滨中院裁定批准了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裁定书
编号:黑 01 破 5-2 号)。重整计划执行中,需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视为重整
计划执行完毕,公司涉诉及担保事项相关债权人的债权全部得到清偿,公司不再
承担担保责任。公司可据此转回预计负债 20.32 亿元:1)以现金方式向债权人
分配的偿债资金已分配至债权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已提存至受管理人监督的公
司银行账户;2)按照重整计划规定对留债清偿债权已经作出明确清偿安排(拟
处置财产对应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除外);3)转股债权人已经将转股债权直接通
过第三方持股转为亿阳集团股份(拟处置财产对应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除外);4)
根据重整计划规定需要预留的偿债资金已划入指定银行账户,需要预留股份划转
至管理人指定第三方名下)。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 日披露的《2019 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系基于法
院已裁定批准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且经向亿阳集团了解,重整计划预计于公
司 2019 年年报披露前可以执行完毕这一前提条件所进行的更正,业绩预告未经
会计师审计。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出现在公司 2019 年
年报披露前亿阳集团重整计划不能执行完毕或亿阳集团破产清算的情形,公司将
无法转回 20.32 亿元预计负债,在此情况下,公司存在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
净资产继续为负值的风险。如果在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及会计师
判断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执行出现与公司相关的重大风险,可能导致公司
2019 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中非经常性损益事项的重大偏差,公司将及时对业
绩预告进行调整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中的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
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 2019 年年报为准。公司 2019 年年报的预约披露日期为 2020
年 4 月 29 日。
3、主营业务风险
2019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受亿阳集团债务诉讼的影响,包括基本户在内的
多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部分业务的投标受到很大影响,新签约合同额下降。
由于业务发展受到影响,员工积极性受挫,人员有一定流失,项目交付受到一定
影响,新业务拓展处于缓慢停滞状态,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下滑,营业利润
出现较大亏损。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所受影响日趋严重,现金流极度紧张,重整
资金未如期到位,公司现金流紧张状况无法缓解,已影响公司全员工资发放。
4、公司暂停上市风险
鉴于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以及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 条第(一)
项和第(二)项的规定,如果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期末净资产仍然
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在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暂停上市。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