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2020-06-16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 信通 公告编号:临 2020-129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涉案金额:借款本金人民币 2 亿元;利息 215.3 万元(利息算至 2017 年
9 月 28 日,后期利息按年利率 13.26%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
费 109.26 万元和保全费 5000 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执行费用等。
公司对亿阳集团所负债务不能清偿部分向安徽华地恒基房地产有限公司
承担 50%的赔偿责任。
根据法院判决,如果公司财产被强制执行,公司将向控股股东亿阳集团
进行追偿。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如果公司财产被强制执行,将对
公司当期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一、诉讼情况概述: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与安徽华地恒基房地产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地恒基”)、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
集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案”),不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安徽省高院”)(2017)皖民初 46 号民事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
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已收到了最高人
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 451 号,公司的上诉请求部分成
立。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10 月 13 日和 2020 年 1 月 14 日于《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的《亿阳信通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9 和临 2020-
014)。
二、执行裁定的主要结论:
日前,公司收到了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2020)
皖 01 执 235 号和安徽省高院的《执行裁定书》(2020)皖执 25 号,主要内容如
下:
1、亿阳集团偿还华地恒基欠款本金 2 亿元、利息 215.3 万元(利息算至
2017 年 9 月 28 日,后期利息按年利率 13.26%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
费 109.26 万元和保全费 5000 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本案
的执行费用等;
2、亿阳信通对亿阳集团所负债务不能清偿部分向华地恒基承担 50%的赔偿
责任。
3、本案指定由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特别说明:
1、公司财产如果被强制执行,将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如有执行
进展,公司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执行进展情况。
2、根据法院判决,如果公司财产被强制执行,公司将向控股股东亿阳集团
进行追偿。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