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亿阳信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0-22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 2020 年度
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作为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
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
明资料,我们认为:
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
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审计要求,且综合考虑了相关审
计机构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
质,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与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
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放春、陈晋蓉、朱立飞、郭介胜
2020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