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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信通:亿阳信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10-22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 信通         公告编号:临 2020-175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公司年度审计
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经
连续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
间的工作表示感谢。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且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变更年
度审计机构,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事宜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尚未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表示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执业资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杨雄
    目前合伙人数量:204 人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 人,较 2018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
增加 150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 人;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 人。
    3、业务规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9.9 亿元,2019 年度净资产金额 1.68
亿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319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
2.9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 103.62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为 266.73 万元,职业责任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
                                     2
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具体如下:


     类型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 1-9 月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无          1次            无            无
行政监管措施           2次          5次           9次            4次
自律监管措施            无          1次           2次            无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惠增强,注册会计师,合伙人,拥有逾 27 年会计审计、财务
顾问、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专业领域咨询的从业经验。熟悉多种行
业的业务流程,对各种类型的尽职调查、IPO 及上市公司审计、财务管理咨询有
深刻的理解及丰富的操作经验。近年来承接了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是雪
迪龙、中矿资源、银龙股份、新疆东方环宇燃气、河南金丹科技等公司 IPO 的
主管合伙人,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卫强,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6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
务,2003 年开始负责质量复核工作,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
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
验丰富,从事证券业务年限 15 年,无兼职。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志远,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
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
从业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 140 万元,其
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

                                   3
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与上期相比,本
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1 年 12 月 22 日。2012 年 6 月 18 日,天健正
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以京
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法律存续主体,合并后事务所更名为“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 Grant Thornton International Ltd 在中国的
唯一成员所,是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
业务资格及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也是 12 家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亦是少数在美国 PCAOB 登记的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沟通情况
    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公
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鉴于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
立性、客观性,且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经公司审计
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变更年度审计机构,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事宜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尚未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表示异议。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73,395.59 万元,与上
年同期相比下降 41.4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0,287.34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952.61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0)第 230ZA9843
号);由于公司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5 月 30 日
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注到上述信息并对该信息经过了初步评估,认为上述信
息不构成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影响因素,并未发现可能导致其不能
                                     4
接受公司聘任的事项,不会影响审计结论的可靠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表示将遵
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公司 2020 年年报及
内控报告审计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认可其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审计要求,且综合考虑了相关审计机构的审计质量、
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具有多年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
求,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专项审计服务的专
业能力,且具备充足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与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审计要求,该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及审核,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
                                   5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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